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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违法企业逼退合法投资商营商环境遭质疑
时间:2021-09-08 17:46:06来源:

湖北恩施:违法企业逼退合法投资商营商环境遭质疑

——市政府领导曾在电视问政节目中公开检讨,相关部门却一再失约

本站讯 湖北省恩施州清江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江缘公司)是恩施市政府2013年的招商引资项目,由于隔壁企业恩施州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事通公司)违法占地越界建设、阻扰该项目施工,加上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净地出让导致后续手续无法办理,造成清江缘项目停工烂尾,投资商损失上亿元。

清江缘公司与易事通公司土地纠纷始末

一、非净地出让埋隐患

恩施州清江缘公司于2013年经恩施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进驻恩施市,2017年6月以挂牌竞拍方式取得位于恩施市阳鹊坝村的185亩土地使用权。

在该宗土地交付过程中,清江缘公司发现两点“猫腻”,一是该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中东面是一条泄洪溪沟和泄洪天坑,经勘测约1435平方米,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会不知道“泄洪通道属不应出让土地”,很显然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二是在土地交付过程中,该企业又发现权属面积中有7.98亩已被易事通公司占用建设而不能交付。

于是,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清江缘公司“有证无地”,易事通公司“无证有地”。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记者了解到易事通公司上述占地建设违法行为于2014年5月受到了原恩施市国土局(现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处罚(附处罚文件图),处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部分地上建筑物予以没收;二是对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部分地上建筑物予以拆除。2017年11月22日,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对该宗地所在位置的“两违”进行专项清理整顿,易事通公司的违章建筑竟然安然无恙。

到目前为止,易事通公司仍未履行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违法占地行为仍然处于持续状态中,违法占地至今依然清晰可见,并未完全拆除恢复原貌,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未予监督执行。

清江缘公司建设项目因红线土地范围内有隔壁企业易事通公司的违章建筑,4次申报建设规划均未能获批。为此,清江缘公司自2017年7月起多次同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涉均未得到解决,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曾多次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相关部门,恩施市经信局还于2018年4月20日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给恩施市政府(文件附后),均未得到解决。

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同时,清江缘公司“维权”却招来了非法占地企业易事通公司的暴力阻扰,阻扰该项目平整施工。

二、 恩施“电视问政节目”两度曝光问责未果

清江缘公司属于恩施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起了当地电视媒体的高度重视。

2018年12月24日,清江缘公司的事件在恩施“电视问政”中首次播出,曝光了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过错,恩施市政府由于舆论压力,2019年11月决定收储清江缘公司用地及建筑物,收储工作由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

然而,双方经过长时间多方交涉,收储工作并无实质进展。

“恩施市政府决定收储后,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推诿扯皮不作为,收储协议很难履行。” 清江缘公司老板说,他们只好再次“多方维权”。

2020年7月30日,清江缘公司的事件再次在恩施州营商环境电视问政节目中播出。

长魏顺军三人作为被问政当事人,他们的说法大概是,土地未能净地出让确实存在问题,但拆除易事通的非法占地也属于破坏营商环境,极力为易事通违法占地事实找借口开脱。

尽管如此,苏勇在问政项目上还是做了检讨,向州委政府及企业道歉,并承诺立行立改,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这次电视问政的节目,曝光了恩施市相关单位推诿扯皮、不作为,应付媒体监督等问题,相关专家也作出了点评。

然而,恩施市相关单位人员仍然趾高气扬。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的工作人员称,“电视问政上播的就是取标题、博眼球。”

三、政府出尔反尔,两次“签约”而又“违约”

2019年11月,恩施市政府已出具会议纪要同意收储清江缘公司的土地,但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储过程中单方面违约毁约。

对于违约的理由,市自然资源局魏顺军局长的解释是:“清江缘公司收储的事情没人给他汇报,负责收储清江缘土地的工作人员谭红税(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马华锐及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杨军等与清江缘公司代表双方签字约定的事情不作数,被局党组否定了。”

这种推脱的理由,让清江缘公司深切感受到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的强权势态,让百姓求告无门,投资商走途无路。

人们不禁要追问:2019年12月27日,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清江缘公司下发的关于拟收回清江缘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文件【恩市自然资函201940号文件】未经魏顺军局长签发吗?

清江缘土地收储专班难道是未经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会成立?难道是一群人的个人行为吗?若真是这样,也更突显魏顺军局长管理上的缺失。

清江缘公司的合法土地被非法占用,且遭遇非法暴力阻工,建设工程多次报规无法通过审批的事实,清江缘公司的工作人员已多次上报书面文件给市政府及各职级部门请求解决,2018年12月底又经电视台问政曝光,魏顺军局长作为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把手局长,竟然以没人给他汇报为由而否决双方签字的约定!

第一次收储工作,经过近一年时间仍无实质进展,最终不了了之。

在第二次电视问政之后,2020年12月1日,原常务副市长田贵周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参会领导有原市长苏勇(现任市委书记)、副市长董晓明,再次决定有偿收回清江缘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会上经反复讨论,为了规避责任、风险,最终要求聘请五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随后,恩施市政府于2021年2月3日又出具了 [2021]1号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2月9日,清江缘公司与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协议书明确约定了收回范围及补偿范围及标准,以双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

再随后在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组织下,在全国范围内询价9家后选取三家具备全国A级资质的评估机构公平、公正出具了评估报告,三家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平均值约为1.954亿元人民币。

然而,在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请的三家评估公司正式评估报告出具后,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魏顺军又认为“工程款造价过高,不合实际成本”为由,拒绝履约赔偿。

媒体一次次的曝光,恩施市政府部门一次又一次的违约,实在是让清江缘公司失望透顶,没想到恩施市的营商环境如此之差,让他们伤透了心。

目前,清江缘公司有的投资股东已经债台高筑,被逼走投无路,甚至多次想采取极端行为,被亲友劝停。

土地纠纷的争议焦点

清江缘公司土地两次收储,第一次不了了之,第二次恩施市自然资源局与清江缘公司双方签定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恩施市自然资源局又不按协议履约。

按照协议约定,对清江缘公司的补偿范围及标准以双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本协议签订后,市自然资源局和清江缘公司一致同意在全国范围内选取具备A级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清江缘公司的土地及建构筑物等进行综合评估,市自然资源局且要求聘请三家A级评估公司。对此清江缘公司提出过异议,认为只要请一家即可,但市自然资源局不同意,并承诺三家都由他们出钱。在通过发询价函的方式选定了三家评估公司后,在评估合同签订之前,市自然资源局分别组织了三家评估公司开会,会上收储专班的成员及市自然资源局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评估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必须依法依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估,不得串通,并对所出具的评估结果负全责,对任何私下干扰他们评估工作的人和事进行监督及举报。三家评估公司也慎重的对评估所需要的资料进行了汇总,并列出了清单,随后签订评估合同,以2021年2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市自然资源局及清江缘公司根据清单提供了所需资料,全部资料交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审查审核后复制了五份,分别加盖了双方的公章,然后才提供给三家评估公司。评估初稿结果出来后,市自然资源局又组织召开了对三份评估初稿的答疑会,并邀请了市审计局、司法局、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参加,清江缘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局分别提出了书面的异议。

最终三家评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左右,出具了正式的评估报告。但是在评估结果出来后,恩施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魏顺军及其四人收储专班的成员以土石方工程款评估过高,以及搞了怕“坐牢”为由,再次拒绝履行协议。

恩施市自然资源局魏顺军局长说,“多了少了我说得很清楚,只要有个裁判认定,我认为最好的裁判是法院,多少钱我无所谓,不是我出钱,如果没有裁判认定说可以搞(就不能履约付款),我就怕‘坐牢’。”

谁应该为此事担责

8年多的时间,清江缘公司相关投资人耗费了巨大的精力财力,蒙受上亿元损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直在不懈地寻求上级党委政府保护,但先后数次信访无果。

因恩施市政府两次违约造成关联企业倒闭,严重违背中央“六稳、六保精神”。​尽管精疲力竭,公司濒临倒闭,但投资人仍然表示:“当前清江缘公司全体同仁虽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但还有绝不放弃的维权精神,也绝不会相信处处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长达8年的维权之路,引起了诸多媒体的关注、也惊动了上级政府,但在“政府明显过错”的事实面前,至今也没有结论。

到底是因为恩施市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善于欺下瞒上,敢于枉顾国法?还是因为某些官员为一己之私,有不可言说的官商勾结?我们不得而知。

如果真是官商沆瀣一气,政府官员充当非法私企的保护伞逼退外来投资商,那么合法企业的维权只能是越走越艰、举步维艰,当地的营商环境也会越来越差。

据了解,恩施市国土资源局魏顺军局长曾坦言“他们知道自己错了”,但他们主要担心的是,巨额的赔偿金会让他或者有些人丢掉“乌纱帽”甚至“坐牢”,所以不敢轻易履约赔偿,应对办法就是“推、拖”,能拖一日是一日。

事实上,如果因个别单位或领导原因导致的错误,让国家赔偿造成了的损失,就必然要主责官员用自己的“仕途”甚至“自由”来买单。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但他的“推、拖”对策,又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下下策”,当今法治社会,又岂能容他挟一己之私而肆意妄为?

更重要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当地政府应 “以此为戒”做营商环境的反面教材,采取措施更好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的发挥服务作用,而不是肆意的践踏投资商的权益。

当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到,政府带头守信践诺,没如期履行承诺限期解决,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赔偿。可以说正当其时,绝不应该“拖”。

据悉,恩施市2020年还被树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切不可因为少数政府官员的“跳梁小丑”式推诿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而损害了人民政府的公信力和我们党的执政之基。

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仅是对相关违法占地企业执法疲软,在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占地建别墅问题也是视而不见。

局领导家族修建豪华私人别墅

在恩施市莲花池村有一处占地约10亩的私人豪华别墅大院,附近村民称之为“肖家大院”,设计装修十分豪华,设立有门岗,院内地面铺设有沥青,路灯、绿化树木、停车位一应俱全。

村民称,院内的四栋豪华别墅分别是由该局副局长肖家红等四兄妹所有,他们是巴东县人,与本村没任何关联,都在相关政府单位上班,别墅现在正进行内部装修,其中老大肖家魁以前是恩施市的副市长,在任恩施州畜牧局长的期间(2016年)因违法违纪被撤职判刑。

对于这些别墅的手续情况,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魏顺军局长表示,建别墅的时候他还没来,是肖局长他几兄妹的。

而该副局长肖家红说,他就是分管审批的,别墅是他哥哥修的,哥哥刚坐牢出来,与他(肖家红)没关系。

于2019年建设如此大规模的豪华别墅群,涉嫌非法占用耕地,与国家的政策法律严重背道而驰。

根据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8种典型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修建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如果属于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占用耕地建设经营性产业类房屋、“一户多宅”等八类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并限期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未经合法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在农田中俢建多栋私人豪华别墅,占地面积如此之大,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怎样进行的审批?在处理自家问题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违法企业逼退合法投资商,恩施市委书记苏勇在任职市长时,曾在电视问政节目中检讨道歉,如今已升职为市委书记,为何相关单位仍不能履约?谁是造成重点招商企业债台高筑濒临倒闭的幕后黑手?造成企业的巨额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易事通公司非法占地,违规审批非法占用耕地修建别墅群是谁在为其撑腰?强烈呼吁相关部门关注湖北省恩施市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错不纠错、失信违约、推诿扯皮,造成投资商上亿元重大损失的黑幕,让外来客商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让权利在阳光下操作。(记者吴江 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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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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