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月24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民政厅24日公布,江苏正部署为3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其中,各地可参照《关于转发对口支援组进一步加强援鄂医务人员家属关爱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0﹞57号)要求,将援鄂的医务人员、养老护理队员、公安干警、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等赡养的老年人家庭作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对象家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江苏省政府2020年十项民生实事中关于为3万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日前,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部署安排。
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江苏省民政厅供图《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作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点对象,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同时,积极关爱支援湖北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将其赡养的老年人家庭列为此次改造的重点对象。对以往已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点对象家庭,安排入户回访,结合老年人身体健康现状及改造需求,实施相应的新增改造事项以及必要的维修更新。
《通知》提出,各地要贴近老年人实际需求,严格入户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结合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的原则,确定具体改造事项,“一户一档”建档跟踪。针对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特点,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强化智能化信息化辅助应用,推广安装体感探测、燃气泄漏报警、一键呼叫、佩戴式防走失智能胸卡等改造事项,畅通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与属地相关部门或为老服务组织的信息数据传输,做好应急处置,提升改造实效。
《通知》对年度各地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受理申请、评估定项、过程监督、完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工作流程,并针对城镇单元户、农村非单元户,制定了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及辅具配备建议清单,明确应改尽改的基础事项和拓展提升的可选菜单。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确定重点对象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标准,积极筹措资金,强化保障力度,统筹安排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确保年度民生实事任务圆满完成。(完)
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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