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布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时间:2020-03-25 15:04:40来源:
中国新闻网
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5日发布公告,介绍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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