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三年前,张明鹏这个名字曾在辽宁省大连市的瓦房店这个小城引起很大的风波,他多年担任这个市人民法院的院长,最后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就在他的案子中,还牵连出一位叫张杰的法官,他行贿张明鹏为自己买官,但是,在张明鹏被判刑后,他不仅没有受处分,还从买来的行政庭副庭长升到了法院审判委员会成员,在继续审理案件中,判决出的明显错案缕缕遭当事的的投诉,于是,这个瓦房店市法院及新任院长也不断地遭到质疑:“为何对前任院长买官被捕留下的共同体张杰,还被继续‘带病上岗’进行重用?新官为何不理旧帐?这样的法院能有公平正义所在?“带着市民的投诉,记者于近日来到大连的瓦房店市,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不解:问题法官缘何能带病提拔?
调查中记者得知,曾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院长、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院长等职的张明鹏,2018年5月落马,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称其“利用其影响力为涉恶人员站台撑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等。因其受贿853多万元,2019年被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在他的案子里还显示出,曾 向他行贿的法官有二十几人,律师也近十人,其中就有法官张杰。
在张明鹏的判决书中显示,2008年年底,张明鹏在担任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接受时任本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张杰的请托,答应为其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张杰给予的现金贿赂。2009年1月,张杰被从执行一庭副庭长调整到担任行政庭副庭长。按理,这样的法官是应得到处分的,不开除公职也应调离或靠边站了,但是,张明鹏被判刑后,接替他的这任院长还将张杰提拔了,不仅当上了庭长,还成了院里审判委员会的成员,可是,不久这位院长也被抓了进去,但在目前的新任院长面前,他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处分,审理大权应握的紧紧的。
胆大:手里有权却缕判错案
在记者手中,有几封举报信,都是反映张杰在担任庭长之后审理的案子。
第一个故事挺有意思。
十年前, 承包了政府绿化工程的张福德突然因车祸去世了,给他打工的徐某偷偷将张福德公司法人改成自己的名字,后又私刻公章和财务章从政府手里领取了300万的工程款。张福德的儿子及合伙人知道此事后,向警方报了案,此徐某在警方那里承认这些事实,但不承认是自己侵占了,而是为了给公司购买树苗等其它绿化用的东西,于是警方没有将他送交检察机关,后因办案人员出了问题,此案便搁置下来。一晃多年过去了,与张福德合伙做工程的另外几人,因分配工程款问题起了纠纷,于是又闹到瓦房店人民法院,张杰审理此案,而审理的结果却是,当年徐某已从当地政府领取了300万工程款,这说明这工程是徐某承包的,与其他人都没有关系,而在此庭审上,原告一方提供出很多现场施工、合同等物证及人证,来证明此工程与徐某一点关系都没有,还拿出了徐某在警方那里的笔录,可这位张法官还是执意将工程施工人判给了徐某,弄得与此工程款相关连的其它公司,也不去法庭讨要了。这些人说,不去法院,也许还能要出一些,真到了法院,恐怕一点都没有了。
第二个故事比较简单,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完成当事人并领取了工程款的案子,不知道怎么又到了这位张法官手里,结果这工程款也是判给了别人。
反思:带病法官缘何还能“稳坐钓鱼船”?
采访中记者得知,以上两个案子的当事人,因不服张杰法官的判决,曾将自己的遭遇以“朋友圈”或“微博”的形式发了出去,在当地进行扩散后,得到法院及相关领导的重视,他们承认这案子判的有问题,但自己还是不能改过来自己做的事,并对当事人说:“判错了没关系,你一到中院上诉,我们这个判决就无效了”,有了这个态度,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
采访结束,记者总觉得自己有几件事弄不明白。第一,包括张杰法官在内,给张明鹏行贿的法官多达二十几人,那么,这些人得到法律制裁了吗?受处分了吗?记者得到的消息是没有,如张杰这样,有的人还升了官,中国的法律,行贿和受贿是同罪的,在这里,难道是“法不责众”吗?
第二,张杰的官是张明鹏下任院长给提拔的,那么,他与这任院长间是不是又存在什么交易呢?在这任院长出事后,他怎么又没有受到“牵连“?这可应了那句古话:”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他能稳坐钓鱼台的背后又是什么呢?一定是司法的腐败吧。
还有,面对当事人层层对张杰的投诉,当地法院的上一级部门的领导们,又在想什么呢?是否也都是新换的领导?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不准带病上岗“,”不准新官不理旧帐“,国家的这些规定,到了这里怎么就成了废纸了呢?
记者采访过的当事人,还在为自己的权利抗争着,他们不相信没有他们说理的地方,更不相信他们还会遭遇只认人民币而不为人民办事的法官,但结果会如何?记者不知,只好继续关注着。(记者魏为)
原文来自腾讯新闻:https://new.qq.com/rain/a/20220221A06QNE00
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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