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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欠款不足300万法院查封8000万房产?
时间:2023-05-29 16:01:00来源:

本站讯 2023年5月22日,一张《查封公告》赫然出现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吉地华府小区。这张《查封公告》是科尔沁左翼中旗法院张贴出来的,编号为(2023)内0521执462号。不了解内情的人似乎看不出来其中有什么毛病,然而,与此案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徐凤琴们一眼就看出了问题:不对啊,车大伟、赵国君、郑文江他们总共才欠对方不到300万元,怎么会查封这么多房产呢?根据法院的查封公告,他们仔细核算了一下,欠款290多万元,可是法院却查封了价值8000多万元的房产,共计188套房子,其中仅仅是门市房就有19套之多!

在徐凤琴他们看来,法院的这次查封属于典型的超标的查封,然而法院的查封却依然是那么堂而皇之,甚至是理直气壮!

科尔沁左翼中旗,简称科左中旗,其旗政府所在地就是保康镇,而保康镇吉地华府小区是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对于该项目的经济纠纷,媒体曾经多次报道。据媒体报道,2014年4月初,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外发包,工程建筑总面积为87696.82平方米。吉林省长春市人徐凤琴与开发商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并进行了施工。2018年10月1日,吉地华府小区完工后,开发商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徐凤琴工程款。为了讨回巨额工程款,徐凤琴历经多年诉讼最终胜诉,通辽市中级法院作出(2020)内05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三名开发商向徐凤琴支付尾欠工程款31018965.80元以及利息,随后通辽市中级法院将开发商位于吉地华府的相关房产进行了查封,用于偿还徐凤琴的工程款。哪曾想,半路上杀出来一个程咬金,车大伟、赵国君、郑文江在给排水工程款纠纷案中败诉,科左中旗法院查封了他们在吉地华府的房产。法院的查封公告(2023)内0521执462号)称:“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内05民终2929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于德富申请执行通辽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淇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大伟、赵国君、郑文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通辽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淇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大伟、赵国君、郑文江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并拟处置通辽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淇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如下房屋......”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法院要查封车大伟、赵国君、郑文江的房产用于还债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在徐凤琴们看来查封的房产远远超过了欠款的数额,竟然超出欠款额的26倍!徐凤琴们给媒体提供的庭审笔录和《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吉地华府项目已支付工程款会计账目审计鉴定报告》(呼建树立业审鉴字【2022】092号)证明,车大伟、赵国君、郑文江三名开发商承包给于德富的给排水工程总价款大约为756万元,开发商已经给于德富拨付工程款大约465万元,还给了于几套房子,目前仅仅欠于德富291万元,但于德富却起诉三名开发商给付6074891元,已经涉嫌虚假诉讼了,但科左中旗法院居然对其诉讼不予审查,就直接立案。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法院居然查封了吉地华府188套房子,其中仅仅是门市房就有19套!这些被查封的房产市值至少在8000万元,超过欠款额的26倍!最高法有明确规定不得超标的查封,可是科左中旗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置之不理。

不仅如此,据徐凤琴介绍,郑文江、车大伟、赵国君还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徐凤琴在提交给警方的控告信中称:控告人在与被控告人赵国君、车大伟、郑文江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依法诉讼保全了三被控告人为实际投资人的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吉地华府小区部分房屋,2021年1月11日,通辽市中级法院作出(2020)内05民初1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了吉地华府小区工程项目的1#楼、2#楼、3#楼、5#楼、6#楼、7#楼的房产。2023年3月20日,通辽市中级法院作出(2020)内05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三被控告人向控告人支付尾欠工程款31018965.80元以及利息。2023年5月,控告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控告人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其依法向法院申请查封的房产中的25套房屋(具体明细详见《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吉地华府小区非法处置已查封房产明细表》)早已被被控告人赵国君、车大伟、郑文江出售给他人,被控告人科尔沁左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李鑫配合被控告人赵国君、车大伟、郑文江完成了该25套房屋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据此,控告人认为,三被控告人转移、变卖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25套房产,被控告人李鑫则配合三被控告人完成了该25套房产的网签备案手续,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其行为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当以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立案追诉。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徐凤琴的控告信虽然早已经提交给了科左中旗公安局,但是警方至今也没有立案,更没有抓人。

一个外地的建筑商,自筹资金辛辛苦苦给科左中旗搞开发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却拿不回来自己的工程款,虽然历经多年诉讼终于胜诉,却又遭到她所称的法院的严重超标的查封,何时才能讨回所投资的工程款还遥遥无期,这不禁令人感叹科左中旗的营商环境。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机关都在千方百计提振经济,而在通辽市科左中旗,怎么却是另外一番对企业的肃杀之气呢?

对于本案的进展,媒体将密切关注。(记者晓亮)

原文来自网易:https://www.163.com/dy/article/I5RD34RC05561IRF.html

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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