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日前,记者接到湖北省恩施市民投诉,举报湖北恩施州纪委办案人员谭泓镔曾经办理利川市都享办事处书记冉建新案,而冉建新涉嫌受贿犯罪,在巴东县检察院异地受审过程中离奇死亡,巴东县检察院两名办案人员其中一位谭运龙涉嫌职务犯罪。之后,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察并决定对谭运龙立案侦查,决定对两人(包括谭运龙)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不知什么原因,谭运龙摇身一变改名谭泓镔再次办理多起案件。因此,其办案的公正合法性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质疑。
记者接到投诉后,为使报道做到客观公正真实,进行了一番调查:首先在网上查找到一条新华网关于湖北恩施发表于2011年6月9日的报道,该报道署名记者刘紫凌、赵国栋,标题是《湖北巴东县检察院检察长辞职,两名“冉建新案”办案人员被刑拘》。之后,记者通过多种查证渠道查询到多个证据,足以证明谭运龙已经更名谭泓镔,现在是恩施州纪委办案人员,更名谭泓镔后办理过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引起人民群众的广泛质疑。经向当地人了解,谭泓镔还办理过恩施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定敏涉嫌职务犯罪等相关案件。据了解,中国顶尖证据刑法学专家及法律专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刘定敏受贿案专家组一致认为刘定敏“受贿”金额中至少有430万元受贿金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能成立,经向家人了解,该案件许名证言笔录都是复制上去的,谭泓镔办理案件是否公正合法?在”冉建新案”中,谭运龙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涉嫌职务犯罪,连检察长都已经辞职,反贪局长也因“冉建新案〞被停职,不知为什么,涉嫌职务犯罪的曾用名谭运龙现在名为谭泓镔的办案人为何依然消遥法外?为何可以像变戏法一样依然继续成为纪委的公职办案人员?其中是否有猫腻?奥妙何在?他的后台到底有多强大?
在此,媒体強烈呼吁相关部门查清谭泓镔办理过的所有案件,呼吁二审中必须证人出庭作证,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免发生更多职务犯罪和被刑讯逼供后造成的冤假错案。对于此事,媒体将继续关注。(记者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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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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