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6月30日电(记者 郑小红)自6月30日起,深圳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将统一由盐田区法院集中管辖。
在30日当天举行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启动仪式上,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傅新江表示,通过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建立起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有助于深化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也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流法治城市。
傅新江表示,深圳法院行政案件数量近年大幅增长,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数量9167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4226件、行政非诉案件4941件,案件数量同比上升幅度超过130%。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全面施行后,法院将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立足人民所需,回应人民所求,共同做好行政纠纷化解工作。
据介绍,2014年深圳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450宗,败诉率达到16.4%,较往年大幅上扬。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则达到56.7%,五年来首次突破50%。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主要存在日常行政行为合法性水平需要继续提高,个别行政管理领域面临社会发展挑战,通过诉讼反馈、改进管理和服务应变措施等三项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