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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7月1日试行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15/7/5 8:55:06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海口6月30日电 (方茜)记者30日从海南高院获悉,《海南省法院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试行)》将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在全省法院试行。职责清单的出台是海南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又一重要工作举措。

  30日,海南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光琼介绍,基于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职责清单规范了审判权运行中主审法官、合议庭、人民陪审员、调解法官、调解专员、审委会委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廉政监督员、赔偿委员会和审判辅助人员的权责范围,明确各类人员在审判工作中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力事项,体现了“还权”于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基本原则,同时明确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院、庭长行使的权力事项,以及为了保护法官,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权威,维护既判力等因审判管理工作需要由审委会和院、庭长行使的权力事项。

  张光琼说,职责清单的另一亮点是对调解法官、调解专员、法官助理、速录员等在海南省司改试点中出现的新主体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赋予了法官助理参加庭审和合议庭评议,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但对案件无表决权,其发表的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并应记录在合议庭合议笔录之中。

  《海南省法院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试行)》的出台明确并细化了审判权运行过程中各类主体的职责,使得各类人员均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有利于各类主体有效履责,也有利于归责追责。

  张光琼表示,接下来,省高院将结合职责清单的落实,采取以下措施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一是推进调解专员聘任制度和设立调解法官制度的试点。落实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和谐,提高审判效率。二是推进法官助理改革试点。明确法官助理的合议庭角色、职责,为今后法官助理的改革进行探索。三是试行书记员、速录员职责分离改革试点。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聘任速录员,让书记员集中于审判事务性工作,让法官精力集中于审判工作。四是评选办案能手、开示范庭、观摩点评,提升主审法官驾驭庭审、主持调解的司法能力。五是修改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庭审规范,统一文书样式。六是推进审委会委员合议庭和委员大合议庭的设立,负责审理重大、疑难案件。七是建立法、检两院主审法官责任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联动衔接机制。八是推进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良性互动机制建设,推选职业操行优秀、品质高尚和社会认可度高的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全面推动涉诉信访司法化改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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