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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玲“恶搞”花木兰引争议 有人理解有人炮轰
发布时间:2015/7/14 22:39:35   作者:佚名   点击:

  日前,知名喜剧演员贾玲在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中恶搞花木兰,遭到网友批评和炮轰。花木兰故里的民众发出要求道歉公开信。7日,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刊发公开信,要求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栏目组以及主创人员向社会公开道歉。在该节目中,贾玲扮演的花木兰与传统的花木兰形象大不同。小品开始,贾玲手捧烧鸡在吃。关于代父从军情节,小品表现的是花木兰被父亲逼迫去的。在军营中,贾玲不是英勇善战,而是全过程表现的是“吃亏便是福”。此外,还出现了贾玲看着胸肌壮男流鼻血。有律师称,假若贾玲不道歉,将会为花木兰故里人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中国日报》 7月12日)

  理解

  不必苛求完美

  有必要厘清一个基本前提是,花木兰究竟是真实的人物,还是虚拟的文学人物,而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花木兰,又是否是其真实的一面。贾玲对花木兰的演绎,从法律的层面讲并没有造成侵权,其不过是将一个众人皆知的传统故事,用另一种形式去进行了表达,以反差效果而达到取悦于人的目的。

  在国外的很多综艺节目中,不但历史人物有可能被恶搞,即便就是现任的国家元首,也可能成为恶搞的对象。然而,这些节目不会被视为异类,也不会上纲上线到“主流价值背离”的层面。让历史人物成取悦于人的对象,不失为一种价值的延续。更何况,丑化一下那些完美无缺的人物形象,才能避免让他们过度神化而更接地气。

  唐伟

  反对

  不能靠恶搞混日子

  将保家卫国的巾帼英雄,恶搞成傻大妞形象,这与前段时间恶搞刘胡兰、董存瑞、雷锋如出一辙,都是无视英雄形象、不负责任的做法。这样的闹剧会歪曲英雄的本来面貌,不利于民族形象代代传,也容易混淆是非观念,在社会上滋生负能量。

  尽管东方卫视工作人员认为,贾玲的小品是对民间人物合理范围内的再创作,“观众看到小品也不会认为花木兰就是这样的形象,它的本质是喜剧”,但是对于未接触历史的青少年来说,还是很容易被误导的。从另一个角度看,拿历史上的巾帼英雄来制造笑料,也是极不严肃的表现。主创人员应该在创新上下功夫,而不是靠随意恶搞混日子。这对于广大演艺人员来说,是个应该汲取的教训。

  曲征

  评判

  创作自由 边界失守

  首先承认的一点是,恶搞也是一种创造。只要这种恶搞没有成为主流,社会就应该有容忍的雅量。但把恶搞视为一种创作自由,并不意味着恶搞就可以没有边界了。毕竟,恶搞带有一定的破坏性——恶搞虽然能够带来笑果,但恶搞不是建设性的,而是以解构为基本手段,对已有形象和文化进行破坏。这就要求恶搞者有其表达的节制,有其坚守的底线。

  所以,我们不能接受将《背影》里父亲为孩子越过铁轨的行为解读为违章,不能接受将堵枪眼的英雄行为解读为不小心摔上去的。因为,这些解读已经触碰了恶搞的边界和底线,已经对真、善、美进行了恶搞。如果,一个社会连真善美也可以随意玩笑,那么这个社会就一定是价值观沦丧的社会。

  李劭强

  延伸

  低俗节目何以出台

  东方卫视的这期节目已经“越线”,有“三俗”之嫌,受到“讨伐”并不意外。这样无聊且容易引发争议的节目,为何能在电视上播出来?到底是节目制作团队的问题,还是电视台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抑或是他们本就是为了所谓的“收视率”,故意要搞这种突破底线的玩意儿,以迎合部分观众的低级趣味?

  近年来,我国广电部门也频频发力剑指低俗电视节目,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与规定。但为了所谓的收视率和自身利益,总有一些电视节目不惜铤而走险、超越红线。对于恶搞花木兰事件,贾玲是否道歉并非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能否拿出管理的力度来,以最严厉的态度严惩违规低俗节目,净化荧屏、维护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乔志峰

  三 言 两 语

  开个玩笑有必要这么认真吗?——胡与莫

  尽管现在中国是商品经济社会了,一切都以商业化利益为重,但是如此恶搞有些过分了吧?应该道歉,这是作为一名艺人应该遵守的艺德。——何菲菲

  对传统文化应该敬重!不应该糟蹋。——黄勇

  这些所谓的专家怎么不好好把把抗日神剧的关!跟个小品过不去?想出名想疯了吧!《大话西游》还颠覆《西游记》呢,咋不去说呢?——乐元沛

  想出大名可以,想赚大钱没错,但是不要侮辱、丑化广大人民心中早已定格成型的英雄!还不赶快道歉。——隋勇

  照你们一说,那以后小品不敢演古人了。再说你们敢肯定木兰没啃过烧鸡?——李玉

  花木兰研究中心,这是搞啥的啊,如今那么多人水深火热,还养一群人来研究这么个事,也是醉了,这个社会该少些吃闲饭的、管闲事的。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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