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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崇川区拆迁地痞流氓打头阵公安做掩护
发布时间:2015/7/18 15:33:11   作者:   点击:

     我叫徐汇萍,今年71岁,家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桃园村三组50号,身份证:320611194407170322,联系电话:13813728839

     2015年7月8日由拆迁公司,狼山派出所领导,狼山镇政府等部门领导,对我剑山过渡房E4—01进行毁灭性的拆除,里面有老人的所有生活用品及其财务。在强拆过程中我们一家都蒙在鼓里,过渡房不是违章建筑,政府没有权利来强拆,就是法院来强拆他们也要让户主在现场,并清理现场财务造册,让户主签字确认,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我们的财产在哪儿。

       
  2015年7月8日拆迁公司狼山派出所狼山镇政府违法推倒的过渡房
        2015年7月8日晚上8点多获悉过渡房被强拆,我打了110报警,民警出警现场取证,到狼山派出所做了笔录,并要求保护现场第二天清理现场,狼山派出所回绝。
       在2015年6月10日我已经报警,有人打开过渡房窗户,经狼山派出所刑侦人员DNA证实是拆迁公司所为,当天拆迁公司人员还抢劫我的钥匙,里面有家里过渡房电瓶车仓库钥匙,多次警告没有用,民警到现场也没用,最后在民警再三要求下,才把钥匙给民警,到现在没有结果,狼山派出所也没给书面的立案通知书或者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5年2015年7月8日强拆之前多次威胁我家,一直没有和我们协商,我们在狼山派出所就把我们的拿过渡房的原因及其证据交给派出所所长让他们出面,我们一直没提条件就是让政府提供过渡房,因为我们2010年我们和政府达成协议,在解决问题之前过渡房我们不交任何费用,现在我们就让政府提供过渡房。但是没有人和我们协商。
      在过渡房拆迁期间发生,拆迁公司人员地痞流氓威胁老人,并拘禁他人,打伤他人等许多不文明和犯罪事件,报警公安部门不依法处理。2008年3月29日凌晨0:45来了162人打伤我们家人,抢劫了我们的财产,推倒了我们世代居住的房子,立了刑事案件公崇字【2008】第【2668】号立案通知书,犯罪分子当时投案自首,但是到现在都没处理。

     2012年6月我们和狼山镇政府达成协议,狼山镇政府赔偿我们损失,并补偿我们,补偿我们就是5条,但是到现在狼山镇政府到现在一条也没兑现。
      中央一直强调公安不可参与拆迁,拆迁公司不可以威胁和打人,但是狼山派出所两次强拆都参与了,中央规定成了空架子,法律成了一纸空文?中国社会主义价值观有何意义?权大于法,权利是谁赋予你们的?法和权利如何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这就是你们地方政府所谓的依法治国吗?狼山镇政府用实际行动来抹黑中国社会主义的法律和共产党形象!扰乱社会,不得民心,希望上级政府对狼山镇政府的犯罪行为严惩,恢复政府在老百姓心里的威望!谢谢!


强拆总指挥崇川区狼山镇朱强镇长电话   :13615206079     

崇川区狼山镇政法委书记朱辉电话       :13228833338

文章来源:http://www.liehoo.cc/bencandy.php?fid=85&aid=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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