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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冻卵禁令引女性生育权讨论 舆论盼“松绑”
发布时间:2015/8/6 9:45:57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北京8月5日电 (陈伊昕)日前,“我国单身女性不能使用冷冻卵子生育”的消息引发关注,保障女性生育权利成为此番网络热议的落点。有声音指出,对新技术和旧伦理的平衡,深入的立法博弈才能让它嵌入相对合理的轨道。

  7月初,国内女艺人徐静蕾称自己赴美冷冻卵子的新闻,曾引发民众有关如何“去未来生孩子”的激烈讨论。

  8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一条“我国单身女性不能使用冷冻卵子生育”的消息,再次使单身女性冻卵话题成焦点,不少公众人物加入讨论队伍。与一个月之前有所不同,这次有更多的声音将冷冻卵子的官方禁令与女性生育权利的保障并论。

  截至5日下午14时,微博相关话题“我国单身女性”的阅读量已超过600万。网友“海洼蜂蜜”说,“二十多岁不结婚不生子就叫剩女,三十多不结婚旁人就开始碎嘴,想冷冻个自己的卵子都得听国家的。”网友“张沫梵”说,“女人为什么不能独立行使生育权?男女不是平等吗?” 网友“关于夏小姐的最后一个故事”则留言:“人‘生’好难”。

  关于单身女性冻卵的禁止性规定,可以追溯至2001年颁布的《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而2003年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冷冻卵子最多只是具备生育的可能性”,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针对冷冻卵子的管理环节有些“尴尬”。如果是对生育环节进行管理,冷冻卵子尚未进入生育阶段,不是生育行为。因此,个体的冷冻行为,不应该受到管理。

  有关冷冻卵子技术层面的话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冷冻卵子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目前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密切跟踪卵子冷冻技术进展,谨慎进行技术评估,以确保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顾骏表示,如果相关技术不成熟,相关部门应该对全段工序进行管理,并对所有开展冻卵服务的机构进行认证,没有牌照不许做。如果出现由于技术不到位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应对服务的提供者追责,而非追究享受这一服务的人。

  央视8月2日的报道中还提到,有的医院允许单身女性冷冻卵子,但在使用冷冻卵子时必须提供三证:即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对此,有网友将此引申为“女人如果不结婚就没有生育权”。

  时评人韩福东认为,单身女性除了无法办下准生证,还额外面临一个无结婚证即无法生育的难题。“生育权利,不仅需要‘批准’,还要与婚姻捆绑起来。这导致中国单身女性格外被单列为一个‘物种’。”

  社会学家李银河4日撰文认为,女性结婚与否与她的生育权利是两回事,结婚与否是她个人的选择,生育却是宪法和计划生育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李银河建议,“应将每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改变为每位女性无论婚否都可以生育一个孩子,这就既保证了计划生育的实施,又保障了每位妇女的生育权利。”

  还有评论认为,“现如今,计划生育还是一项基本的国策,想要马上彻底取消不切实际。但也不妨碍某些具体措施上的修改,无论是全面放开二胎,还是此次热议的单身女性生育问题。”

  《京华时报》4日的评论则提出,“冻卵”等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已经出现并正在冲击我们的法律与伦理,对之不管不顾并非良策,目前的热议正是升格规章的契机。对新技术和旧伦理的平衡,深入的立法博弈才能让它嵌入相对合理的轨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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