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8月5日电 (饶海泉)一男子在看了一档法制诈骗节目后,约上两朋友到云南丘北县城如法炮制行骗术行骗,最终东窗事发被判刑。云南文山丘北县人民法院5日透露,三名骗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1月12日,家住丘北县城的王老汉像往常一样提着鸟笼出去遛鸟,半路遇到一名男子与其攀谈,接着又有一名操普通话的男子过来问哪里有银行,并称自己是上海某公司的陈总,来云南谈业务,因证件不慎丢失,公司汇来的50万元钱取不出来。先前的那名男子随即称自己就是农行的李主任,告诉“陈总”可以找个人帮忙转账取钱,但要支付10%的提成,由于自己是银行内部的员工,不方便帮忙,于是劝说王老汉帮“陈总”转账。王老汉听说有5万元的提成,不由得动了心,便跟随二人来到银行。这时“陈总”却表示对王老汉不放心,要求其提供担保才肯办理业务,王老汉唯恐生变,赶紧回家拿出自己的存折交给对方。“陈总”又说要现金作抵押才行,王老汉深信不疑,便将存折里的2万元钱取出来交给“李主任”保管。
“李主任”拿到钱后说可以去柜台签字办手续了,王老汉来到柜台却找不着“陈总”,回过头来,“李主任”也不见了,这才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了,于是赶紧跑出银行追寻,追至城关卫生院门口时看见“李主任”和“陈总”已经被警察抓住了,一同被抓的还有另外一名男子。警察见失主来到,便将四人一起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据调查,自称“李主任”的男子名叫聂某某,“陈总”名叫刘某某,另一名男子是刘某某的侄儿刘某。2015年1月11日,聂某某打电话给刘某某,说自己在某电视台的法制节目看见一种骗术,两人便商量如法炮制去行骗,刘某某又叫上刘某,三人窜至丘北县城,按照事先约定的分工,由聂某某充当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某充当上海某公司的老总,刘某负责放哨,骗得的钱三人平分。次日早上,三人便到街上物色作案目标,搭上了王老汉。
得手后,正当三人窃喜不已,殊不知其犯罪行为已被便衣民警全程监控,并在三人打车准备逃离的时候将其人赃俱获。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所得2万元现金已发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某、刘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分工合作,地位相等,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犯罪所得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聂某某、刘某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