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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民警侵占嫌疑人款物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5/8/6 9:46:02   作者:佚名   点击:

  深圳两名民警苏某和陈某涉嫌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时,私取嫌疑人21万存款,一笔63万元的暂扣款物也未随案移送或退还给诈骗案的被害人,却将其中的款项用于买私人汽车。检方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二人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两人中的最高刑期为有期徒两年。后检方提起抗诉,此案二审备受关注。8月4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目前该案已获终审判决,两人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成立,数罪并罚,两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记者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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