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8月5日电 题:深圳行人闯红灯被罚戴绿帽 奇葩规定何时休?
作者 陈启任
8月以来,深圳交警为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要求闯红灯者穿绿马甲、戴绿帽子协助交警执法或接受罚款处罚的规定,被外界关注。
对于“戴绿帽”,不少市民看法不一。有的市民认为这将有力治理行人过马路乱象,而有的市民认为,官方处理过马路乱象的初衷可以理解,但不应该如此“奇葩”,还应顾及公众的感受。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戴绿帽”往往被拿来形容男子的妻子出轨。深圳交警此番举措,让不少深圳的男性市民表示难以接受。
有媒体报道称,深圳“绿马甲”专项行动,在执法过程中,确实有市民对“绿帽子”存在抵触情绪,特别是一些男士认为“戴绿帽”有损个人形象,选择将帽子拿在手中或宁愿被罚款。更有市民被交警要求穿上绿马甲、戴绿色帽子后火冒三丈,与现场执法的交警发生争执。
深圳交警称,此次整治行动称为“绿马甲”专项行动,考虑到天气炎热,担心市民中暑,交警部门给协助维持秩序的市民准备了帽子。至于帽子颜色的选择是为了跟绿马甲的颜色匹配,并无他意。
从官方的解释来看,深圳交警选择罚闯红灯者戴绿颜色的帽子,其初衷显然并非对普通民众的刻意冒犯。但从目前该举措的效果来看,更多的人是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的,显示出官方出台这一举措前考虑不够全面。
事实上,除了罚“戴绿帽”,深圳近年来还有其他奇葩规定引发争议。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关于“使用者在便器外便溺罚款100元(人民币)”的规定,也一度引发热议,被戏称为“尿歪罚一百”。
像这样的法规条文,将本该属于道德规范范畴的东西规定成法规条文,不能否认其倡导文明行为的积极意义,但在实践中往往与官方治理乱象的初衷背道而驰。
有学者指出,城市管理者相关政策规定的出台,应有合理的设计,要顾及对人文和人性的尊重,否则容易背离初衷,最后不免沦为笑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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