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晋江8月5日电 (陈耀宗 庄凌龙)“心里很后悔,他们都下车砸了,我不想被说不讲义气,就一起砸了”5日上午,记者在晋江市公安局新塘派出所见到因砸坏高清监控探头被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熊某。谈及当日的行为,熊某不掩后悔之意。
7月17日上午,警方接报警称新塘街道良兴路路段上3个高清监控探头被人恶意破坏。
接警后,民警调取了三个探头的监控录像,发现当日凌晨4时24分,一辆黑色轿车经过其中一个监控探头,三分钟后该车掉头折回,前一秒还正常的监控,后一秒却突然失去了影像,而另外两个监控探头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从记录下的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探头当时正在被人破坏,画面出现晃动,然后失去影像。”经办民警陈警官说,随后民警在案发现场还发现了砖头等疑似作案工具,初步判断监控探头被人恶意破坏。
同时,警方锁定了监控录像上出现的黑色轿车,查询到该车的车主系33岁四川籍男子熊某。8月2日晚11时许,警方在石狮市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熊某如实交代了其伙同另外三名老乡酒后泄愤砸坏监控探头的违法犯罪事实。熊某的另一名同伙谢某(男,37岁,四川人)也被民警抓获。
据熊某交代,案发当天他开车载着谢某等三名老乡准备回石狮,途经良兴路时,监控探头一闪,他提醒坐在副驾座上的老乡系好安全带,而当日几个老乡都喝了酒,酒劲上头称干脆砸了探头。一时冲动下,熊某等人便掉转车头,回到监控探头处用铁锤、砖头等物砸坏探头。“铁锤是我车上本来就有的,砖头是我们路边随手捡的”熊某说,他也清楚砸探头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几个老乡都砸了,他不想被说不讲义气,便一起破坏。
据了解,被熊某等人砸坏的三个监控探头价值约6.5万元,系城市安全系统高清监控探头,在预防犯罪、确保市民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熊某等人的恶意破坏直接影响到城市安全。
5日上午,记者再到案发现场时,经过赶修,三个监控探头已被维修好。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熊某和谢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两名同伙还待进一步的追捕中,警方敦促作案者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