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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陷著作权风波 制片方回应:不存在违约
发布时间:2015/11/13 23:38:18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 高凯)10日,《芈月传》原著小说作者蒋胜男发表长微博,指责电视剧《芈月传》片方剥夺自己著作权,当日晚间该剧开播发布会上,《芈月传》制片人曹平回应称“并无违约或侵权”,随后,电视剧《芈月传》官微发表公开声明,直指蒋胜男是“歪曲事实”。

  以《甄嬛传》黄金班底打造的《芈月传》自筹拍之初便倍受期待,然而在该剧开播发布会当日,小说《芈月传》原作者蒋胜男意外发表长微博,指责电视剧《芈月传》制片方剥夺自己的著作权。

  蒋胜男在“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著作权纠纷说明”的长微博中称电视剧制作方借口小说“未出版”,回避与蒋胜男签订原著小说改编权授权合同,而仅仅签订了《芈月传》编剧创作合同,还借口“防止同行抄袭”,不许蒋胜男在网络上发表已经完成的小说,此后又限制小说的出版时间。

  蒋胜男称《芈月传》在对宣传时,电视剧官方海报署名是“编剧:蒋胜男、王小平”,而王小平只“作为导演方提出过廖廖几点审稿意见而已,如何能同列编剧?”

  文章称,制片方曾以种种理由阻止蒋胜男参加《芈月传》开机仪式,关机仪式她更是完全不知情。拍摄期间蒋胜男曾一再要求赴剧组探班,但几乎每次都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拒绝。仅有的一次探班也不允许她与演员有任何关于剧本的交流。另外,片方拒绝给蒋胜男看完成的拍摄拷贝。

  当日晚间,电视剧《芈月传》制片人曹平女士公开回应称,“我们一直以来都承认她是原著作者,但合约中写明我们可以请其他编剧创作修改,对于这部作品,王小平女士做了大量修改工作,前后改了六稿,最终署名总编剧是完全合理的。”

  对于蒋胜男微博中指出的被阻挠参与剧集相关活动,曹平回应称,以前的发布会也有邀请蒋胜男参加,最终是因为其个人意愿才未能成行。

  随后,《芈月传》官微发表公开声明,称蒋胜男的说明歪曲事实,侵犯了电视剧《芈月传》相关合法权利人之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根据协议,蒋胜男将《芈月传》原著创意(2009年网络流出的七千字草稿)的改编权、摄制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摄制电视剧、游戏、漫画、动画片)等权利授予权利人;蒋胜男并受托创作《芈月传》电视剧剧本。

  2、根据协议,蒋胜男应按照权利人的要求提交剧本直至权利人满意,权利人并有权聘请其他人士创作剧本。由于蒋胜男交付的《芈月传》电视剧剧本不符合协议约定及权利人要求,权利人另行委托王小平女士担任电视剧《芈月传》总编剧。电视剧《芈月传》的署名合法合约,不存在任何侵权或违约情形。

  3、根据协议,蒋胜男承诺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同期才会将原著创意出版小说并发行。但遗憾的是,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前,署名为“蒋胜男著”的小说《芈月传》却已经公开出版、发行。

  4、权利人相信:与蒋胜男之间关于《芈月传》的纷争,法院将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权利人希望蒋胜男能够尊重事实,谨言慎行,避免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招致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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