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改建工程,系2018年度浙江省重点工程。浙江一路建设有限公司被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竞争对手竟找上门来索要“补偿”,不成后竟恶意举报。尽管该举报经不起核实,尽管这一恶意举报的幕后操控人因涉黑涉恶经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领导批示督办后被当地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并刑事拘留。但是,省招投标中心和省发改委却对该举报异常“重视”,两次延长调查期限,并通过对招标文件予以越权解释,最终将该中标候选人资格予以否决。之后,尽管浙江省政府复议决定、杭州中院行政判决均要求纠正,但是,省发改委仍然拒不纠正其错误认定,将一路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再次否决,一个关乎民生的省级重点工程在被拖延一年多以后,还在继续拖延……
本站讯 2020年5月9日,浙江省发改委向一路公司送达处理意见的事先告知函,尽管浙江省政府复议决定和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均要求其纠正错误的处理意见,但该委仍然拒不纠正,再次将一路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予以否决。而范大地的浙江天合路桥有限公司在申报公路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过程中业绩造假问题依然没有查处。至此,一路公司感到已经被逼到了悬崖边上,他们中标的浙江省一重点工程仍在无限拖延。人们感到不解的是,省发改委为什么竟然与恶意举报人范大地唱的是同一个调?难道发改委与范大地达成了什么默契或有什么幕后交易不成?!
明目张胆的短兵相见
浙江“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是投资达数亿元的浙江省2018年度重点工程。2018年11 月21日,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和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共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案涉工程(莲都段)第1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之后,包括浙江一路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一路公司)在内的114家单位参与投标。2018年12月14日,一路公司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工程招投标中落败的范大地及其控制下的公司,竟在一路公司在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公然打电话给一路公司负责人要求让出部分工程量或者给一笔“补偿”,理由是本次投标的114家单位中的82家均系其借用名义投标,因此而损失了前期费用1000多万,否则,将借助于举报和“关系”把一路公司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废掉。
对此,凭着实力胜出的一路公司理所当然地予以了明确拒绝。但未料到的是,范大地及其背后势力果然不容小觑。尽管其以中交路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等的名义提交的举报根本经不起核实,尽管该举报的“操盘手”范大地随即因涉黑涉恶被庆元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刑事拘留,但在其背后“关系”的操作之下,却仍然引发了当地省发改委介入调查和异常“重视”,该重点工程及其中标候选人一路公司的噩梦从此开始,而一路公司向省发改委和公安机关再三要求彻查范大地串标事实,却被卡住,至今没有查处。
省发改委“剑走偏锋”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记载:浙江省发改委及其下设的省招投标中心接到范大地所控制公司和个人的举报后,于2019年2月3日开始进行调查,不惜“超过法律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历时5个多月后,于2019年7月4日印发了《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第1标段招投标举报处理意见书》(简称《举报处理意见》),认为“一路公司本次投标时提供的主要类似项目业绩虽非虚假,但应认定为无效业绩”,而“责令评标委员会改正”。
根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资料,上述举报中列举的一路公司业绩造假、无投标资格、管理混乱、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经负责调查处理的省发改委调查核实后,均不属实不成立。然而,浙江省发改委却“成功”找出了另一似是而非的问题来大做文章,即:以该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为依据,然后将其不当限缩解释为“此处的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应理解为纯属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名称变更”,进而作出了前述认定和处理。
一路公司认为:上述省发改委的认定与处理究竟是居中公正处理,还是借题发挥?显然是不无疑问的:省发改委所作出的“应认定为无效业绩”的认定,是建立在对前述《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内容予以限缩解释的基础之上,然而,对于“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究竟应如何理解,根本无需省发改委来另行解释,因为,该工程《招标文件》的P25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双信封)”的“十 资格审查资料”的“(五) 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所附注的第4点中,对此已有明确解释,即包括“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等三种情形;而且,该《招标文件》是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共同制定的范本,两机关于2015年8月4号联合发布的通知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也即,该《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并不在浙江省发改委而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而一路公司投标业绩早在投标前就已经浙江省运输厅认可并公布在其官方网站。浙江省发改委在对工程投标单位的以往类似业绩的有效性的判定上,明显存在标准不同一、区别对待的问题。省内交通行业还有一些施工企业与一路公司一样,资质是平移而来,使用继承的业绩参加投标,甚至中标,省发改委都认定为有效,唯独认定一路公司的业绩在本次投标中无效。如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的330国道瓯海区仙岩至丽岙段工程土建施工第TJSG01标段在投标时使用的业绩就是其资质平移单位浙江瓯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业绩。一路公司被浙江省发改委认定为“无效业绩”的同一业绩,在一路公司的其他工程投标中均被判定为有效也从未被判定无效。
省发改委“碾压法律” 一路公司进退维谷
无奈之下,一路公司选择了通过正当途径理性维权,先后向浙江省政府申请复议和向杭州中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最终,浙江省发改委《举报处理意见》被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予以撤销,并得到杭州中院的行政判决认可,同时,该《举报处理意见》中所作出的“应认定为无效业绩”的认定,在杭州中院的行政判决中也已被予以纠正和否定。
据一路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杭州中院判决下达后,浙江省发改委的下级单位丽水市发改委曾联合丽水市交通局、业主单位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并通知一路公司负责人参加。会上,丽水市发改委的一位姓邱的领导表示该工程已经很着急,群众反映很强烈,他们压力很大,为此事他到省发改委也跑过很多趟。省里已经表示不可能让一路中标,一路公司最好自己去省里沟通,省里如果同意一路公司中标,他们没有意见,大家都高兴,还可以把工期抢上去。如果省发改委重新认定一路公司的业绩无效,希望一路公司不要再去告状了,如果一定要告状,他们也等不及了,他还说:“我们可以强制终止中标,我们可以重新启动,届时我们将会同纪检等部门共同决定”。会上还“透露”出一个信息:省发改委新的文件已经起草好了,只要一路公司不要再告了,文件马上就可以发,届时一路公司的业绩会认定为有效,就可以正常参加这个标的重新招投标了,以后投标都没有问题。让一路公司不解的是,建设部为解决建筑业企业经营困难,早在2014年5月28日就下发并实施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仅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就有50多家企业根据这个文件进行了资质平移和业绩继承,但是到现在过去了快六年,作为主管工程招投标的省发改委一直没有出台配套政策。直到现在,省发改委才准备出台新政策,承认业绩的继承,而且还“暗示”等一路公司废标后不告状了新政策马上就可以出台。
也许,丽水市发改委领导在座谈会上所说的省发改委已经不可能让一路公司中标了,正好说中了本次招投标的内幕。2020年5月9日,浙江省发改委向一路公司送达举报意见的事先处理意见的告知函,仍然拒不改正其错误,认定一路公司业绩虽非虚假但无效。
浙江一路建设有限公司系注册地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的一家国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从业人员3000余名,每年向国家纳税2000多万元,是当地政府最高荣誉等级的功勋企业。此次招投标中,该公司被选中后,再被否定,令这个公司十分纠结。
恶意举报者疑似有一张“通天大网”
令一路公司不解的还有,一路公司货真价实的资质被否定了,而范大地的浙江天合路桥有限公司在申报公路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过程中业绩造假却无人查处。据悉,2019年秋,一路公司曾向丽水市住建局反映天合公司业绩造假问题,丽水市住建局发函要求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调查。经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调查,认定浙江天合路桥有限公司申报一级资质时,其所使用的36个业绩全部虚假,无一真实。丽水市交通运输局一位负责公路工程资质审核的领导告知一路公司,天合公司申报资质时没有经过他部门的审查,他还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资质审核的处室问询,该处室告知也没有审查过天合公司的业绩。根据资质申报流程,丽水市和浙江省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必须对业绩进行审查的,不知道范大地是经过什么途径绕开了他们的审查。
2019年11月,丽水市住建局、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和庆元县公安局三家单位协调后,由丽水市住建局向浙江省住建厅发文汇报天合公司业绩造假事宜。但是将近半年过去了,天合公司的资质仍然公布在国家住建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上,天合公司仍然可以堂而皇之参加投标。
一路公司称:天合公司申报的36个业绩全部虚假,无一真实,居然能够闯过县、市、省、部四级交通、住建八个部门的审查。一路公司举报,相关部门查实业绩全部虚假半年后,其资质仍然有效。我们不得不“佩服”范大地能量之大,其背后保护伞实力之雄厚。
有知情者透露,丽水当地招投标市场存在一张硕大无朋的关系网,里面有厅处级主官,而范大地充当的只是马仔的角色。
究竟在此次招投标中有什么内幕?究竟一路公司的命运如何?究竟浙江省这一事关民生的重点工程何时才能开工?媒体将继续关注并将跟踪报道。(记者佳华 峻岭)
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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