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冤要诉:谁能成为王居林最后的救济?
辽宁营口一企业家被“黑扫”的幕后调查(之三)
记者手记:依靠水产养殖起家,后发展到二十几家企业的王居林,被打成“黑老大”并判刑二十一年的新闻已过去两年多了。这两年来,有件疑惑的事一直在记者的心头挥之不去,那就是王居林被判刑不久,从他出生一直到被打成“黑老大”的辽宁营口盖州市归州镇的2000多村民,竟然按上大红手印为其鸣不平。刹那间,网络上有关“辽宁企业家因涉黑获刑21年 2000余村民联名请愿称未被欺压”的报道层出不穷,甚至一度冲上了微博热搜榜第六名,数万人对报道进行留言,认为这起涉黑案的背后一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事实存在,记者也了解到案件中存有诸多疑点。
就在这个春节前,身在上海的王居林之弟王居多,又接到大石桥公安局的电话,和他商量能不能不要再告他们“刑讯逼供”的事,王居多没有答应,因他身上的伤好了,可心里的伤还在流血。
年后,他们80岁的母亲王世莲也接到大石桥法院的电话,也说不要再告他们了,当时的证据都是公安部门取的,他们怎么取就怎么判,要告就去告公安局吧。
两年来经过暗中采访和对事实的搜集整理,记者对王居林被“黑打”一案的来龙去脉也有了初步的了解。
权利失控:王居林将有冤枉无处诉?
王居林被打成“黑社会老大”已成了不可更改的事实,虽然他正上诉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但这个省高院会有什么样的审判结果?记者没有太多的想法。
其实,在这些年国家打黑的形势中,错案是不应该有的。但是,由于辽宁省连续二十年来,在李文喜、薛恒、王大伟等三任落马的贪腐公安厅长肆虐、影响下,地方警方为了政绩,拔高凑数的案例是有的。可纵观发生在辽宁营口的王居林案,却不是仅仅“拔高凑数”那么简单了,用“公报私仇”都不是很恰当。当地人曾用“黑扫白沙湾”这个词来形容发生在王居林身上的事,意在当地警方不是扫黑,是王居林被“黑扫”,真正的黑恶势力及贪官污吏逍遥法外,并且意图吞并王居林的资产。自王居林被定黑社会从而没收所有财产后,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法院认定王居林的海域使用证虽是真实的但是来源不合法,然而就这样一个“不合法”的证件没有选择将其注销,而是决定拍卖,要知道这些证件能拍卖上亿元,让人不禁遐想是否是为了这些资产而强行将王居林定为黑社会。
一位辩护律师说,王居林的问题最初出现时,就是当地司法腐败尤其司法系统领导的权利失去监督所致,也是当地多年来形成的营商环境造成的,他接下来的遭遇更体现出了“权利失控”这个问题。他说,“若司法权利失控,比黑社会更可怕”。
其实,发生在王居林身上的事,一点也不复杂。从警方和检方的指控上看,每一项罪名都是那样的牵强,连普通百姓都看得出是硬强加给人家的,“自编自导的一处戏,自已还给演砸了”。当地警方内部人士曾这样评价王居林案。
这次去辽宁进行调查采访,记者清楚地感觉到,首先这个市的司法系统权利是失序的,营商环境更是堪忧的,历经政府招商引资且有诸多会议纪要的公益性工程,最终都能定成黑社会。权利的失序,说白了就是政府及司法部门权利的失控,这种问题,首先是表现为权力的霸道和蛮横。执法部门的腐败使得民众有冤无处申;对公平正义造成的严重侵蚀导致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所以,以王居林一家为代表的一些受害者,在这个市乃至这个省的司法系统,是很难讨到公道的,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企业和百姓有冤无处诉也是必然的结果。
牵出现象:这“黑老大”咋没有保护伞?
此次的调查采访,记者关注王家遭遇,以不同的角度和声音,再现王氏兄弟产业发展和对经济的贡献,回顾当地权贵和不法之徒的对王氏兄弟产业的觊觎和侵害,意在昭示一个道理,在扫黑除恶斗争中,警方如何也不该滥用公权力徇私枉法、绞杀民企。王居林案从一开始便惊诧全镇,大多数群众是不满的,竟然将警方的这次办案叫“黑扫白沙湾”。
自从国家开始反腐尤其“扫黑”行动开始,“牵出”这个词便常常出现在热搜当中。一个商家出事,牵出政府官员一大串,一个小官出事,牵出其背后大大小小官员一群,这本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警方在办王居林案时也是如此,一定要找出他的保护伞,因为,凡是能打成“涉黑团伙”的,一定得有保护伞,不然是成不了气候的,更难成“黑社会”,但他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能安在王居林头上的伞,这个结果,警方是早有预料的。其实,在那么点个地方,在办案之前,王居林是不是“黑社会”,有没有“保护伞”,这警方是心知肚明的。有人说,他们玩的是隐权力,是幕后还有人一定要王居林成“黑老大”,最后没收他所有的财产才达到目的。
其实,无论是潜规则也好,隐权力也罢,表明的都是正式权力规则的失效。在权力肆无忌惮的地方,权力吞噬了理和法,无理可讲,无法可依。于是记者在想,在这个辽宁省或者一些地方,是否都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如权力失去控制、“隐权利”到处横行这样的问题呢?这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记者更为除王居林之外的商家及百姓们担忧了。因为,当这些部门的权力失控,真的比黑社会更可怕。
正义倚仗:到底谁能成为王居林最后的救济?
近几年以来,从国家最高领导人到最高人民法院,都提出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这个问题,且用了:“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这样的话,尤其要把利用腐败潜规则进行权钱交易、办私案的司法干警作为从严查处的对象。在今年1月16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在清除政治腐败、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整治“四风”问题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不蒙尘。这充分彰显了中央对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高度认识和坚定信心,凌厉剑指辽宁公安系统存在的政治和执法司法腐败的问题,进行了无情的揭露、震慑和鞭挞。
国家的要求和形势已十分明确,可是,王居林还是成为了“黑老大”,其实到现在王家人可能还没有明白,当一个地方司法权力及监督机制失控之时,法律在这里是没有一点约束力的,国家的条条法律,在这里就是一张白纸,有用时,只会用它来惩治百姓。
此次采访,记者心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痛。手中掌握着充分被刑讯逼供证据的王居多虽身在上海,但总能接到家乡警方的电话和人员的亲自造访,要他不要再告他们了,说他们也有苦衷。那么,他们的苦衷是什么呢?还有,已80岁的老母亲王世莲,还在为儿子的事奔波着,她老泪纵横向记者喊冤的画面,可能记者一辈子都忘不了。听着那位被感动哭了的警察讲王居林孙子的故事,记者也差点掉下泪来,然而,就在春节刚过,当地法院告诉王世莲“去告公安局吧,别总告我们了,他们怎么办的案我们就怎么判的”,言外之意他们一点责任都没有!这样的事,老百姓听了都会骂娘:“要你们法院干嘛?你知不知道你们是干嘛的?”
通常,法院被认为是权利最后的救济,正义最后的倚仗。可是,当权力一旦失控,权利溃败就会一溃千里。综观王家的遭遇及几年来辽宁发生的系列事件,如何保障司法的独立性和公平、公正性,如何为权力设限,如何以权利来制约权力,仍是虽失之于老生常谈,却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记者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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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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