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在很多人看来,政府的民生工程项目干完了,钱应该是有保障的,可是近年来,恰恰是政府的“面子工程”、“里子工程”拖欠工程款的事情层出不尽。吉林省洮南市人成永平和马立军就摊上了这么一档子事,工程干完了,也验收合格了,劳务费却被拖欠了二十年都不给。到法院起诉也胜诉了,可是法院硬是不给执行!
据介绍:成永平和马立军干的是纯粹的政府主导项目——村村通工程,在2004年6月9日,他们承包了修建洮南市二龙乡十个村的村村通工程(包括仁义村、保民村、立志村、民治村、新政村、建民村、光明村、三家子村、二龙村、兴文村等),2004年6月9日,他们与十个村的村委会签订了劳务合同后,就开始施工,至2004年11月30日前,十个村的村村通全部完工。
但工程完工后,乡党委书记曲春生和乡长丁立安并没有给结清劳务费,当事人成永平和马立军曾多次去二龙乡政府向曲春生和丁立安讨要无果,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洮南市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先后做出了(2011)洮黑民初字第333号、334号、335号、336号、337号、338号、339号、340号、341号、342号民事判决书,十个判决全部判决成永平和马立军胜诉,判决二龙乡十个村村委会于2004年11月30日竣工当日结清全部劳务合同款项共计43.3万元。令人感到十分牛逼的是,不管是二龙乡政府还是十个村的村委会,开庭时均未到庭,也未对原告的起诉提出异议。如今,十个判决书均已经生效20年之久,但洮南市法院至今未予执行,成永平和马立军赢了官司,却依旧拿不到劳务费,十个判决书已经形同废纸!他们不解,乡政府和村委会不讲诚信就够缺德的了,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怎么也这样了呢?难道法院仅仅是用如同废纸的判决书应付我们不成?(记者一刀 江枫)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33240793345475107/
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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