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六部门联合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规划到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到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无论是打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瓶颈”,让学习者可以通过考试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还是建立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提高学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这些措施都是切中要害的办法。《规划》的出台,能不能催生出职业教育的春天,我们期待实践给出最好的答案。然而,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于,职业教育之所以不受人待见,还在于社会普遍歧视体力劳动,如果不对这些错误观念进行纠偏,再好的政策也难免遭遇“冷眼”。
在我们的社会语境里,虽口头上说“职业不分贵贱”,可一回到现实中,职业的高低贵贱便呈现得泾渭分明。有遛狗的市民斥责环卫工“命不如狗”,有人在公交车上对农民工“敬而远之”,如果说这些歧视是一种显性歧视的话,那么我们身边还有更多对体力劳动者的隐性歧视。当农民工工资超过刚毕业的大学生了,舆论开始“惊呼”;当月嫂工资偏高了,公共论调的面孔呈现出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毋庸讳言,在很多人的价值天平上,农民工和月嫂的工资,似乎就不能高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或医学博士,否则就是“不合理”,就是“虚高”。这样的类比流露着职业歧视,更暴露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意识。
正如法国思想家卢梭所言,劳动不仅是人生最有意义的活动和存在形式之一,它也是塑造光辉品德与让个体荣耀的重要方式。无论是对体力劳动者的“不屑一顾”,还是看到体力劳动者的薪酬赶超了自己就不自觉地“玩矫情”,既无助于弥合社会阶层间的话语裂痕,也会悄然消解“劳动最光荣”的传统价值信条。眼下,很多家长告诫子女要求学上进时,往往会以体力劳动者的困境与艰辛作为警示,即便家长本身就是体力劳动者,这样的价值观念传递岂不令人忧心?又如何能唤起职业教育的热情?
发展职业教育,显然需要正视这些蒙蔽在劳动观念上的“尘垢”。《规划》中针对社会观念的制约,提出“规范清理影响职业院校毕业生公平就业的政策”,这当然是纠偏的一种尝试。但要让体力劳动者感受到“劳动最光荣”,需要走的路还有很多,比如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升劳动者和资本的博弈能力等,真正让体力劳动者“体面劳动”,惟其如此,职业教育才能真正迎来春天,成为人们眼中的“香饽饽”。(任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