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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_U\??!k-N\f[uf[M|?|?~penc8h?g
发布时间:2015/6/8 20:50:35   作者:佚名   点击:

  近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为我省中小学生发放正式学籍号。省教育厅表示,为核准学籍基础数据,提高学籍信息质量,我省将开展首次学籍系统数据核查,并要求6月30日前,市、县两级学籍主管部门要完成问题学籍处理。

  两类问题学籍

  需尽快处理

  2013年5月,我省进行了全国学籍系统首次数据采集。近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为我省中小学生发放了正式学籍号,这也标志着学籍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系统仍然存在部分学生学籍信息缺项、有误、未更新,个别学生因没有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号未获得正式学籍号、不足龄生注册学籍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到全省学籍管理业务的整体推进和管理服务功能的有效运用,为此我省将开展首次学籍系统数据核查。

  省教育厅要求,我省市、县两级学籍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系统“中小学生问题学籍情况”功能,跟踪督促辖区内问题学籍处理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问题学籍处理。

  尤其是经过省内查重、全国查重,并通过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身份比对认证,确认系统内存在的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含身份证号不存在、姓名与身份证号不匹配)两类问题学籍,需要尽快处理。

  学籍信息

  严禁用于商业目的

  学校每学期要通过学籍系统复核学生学籍,在此基础上每学年下学期暑假前核对一次新生基本信息。切实提高小学新生和非一年级无学籍在校生注册建籍时首次数据采集质量。

  同时,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核实学生“人籍”是否一致,补录内容缺失的信息项,更新已发生变化的信息项,上级学籍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准。要做好少数未建学籍学生的学籍补建工作,确保不漏一校一生。

  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学籍信息主要用于教育管理工作,对学生学籍信息的使用须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严禁学籍信息被用于商业目的。尤其是核查工作过程中,打印工作量相当大,为防止学籍数据外泄,学籍管理员要设置单独的操作室。严格信息保密制度,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将数据外传。(贵州都市报 申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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