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披露明通小学原校长李岚放弃上诉心路历程
李岚:孩子们要安息我应承担罪责
昆明明通小学6死35伤踩踏事故,盘龙法院一审宣判后,作为小学原校长的李岚,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李岚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她还在进一步考虑中。模棱两可的表态,让案件增添了几分神秘。前日,是李岚上诉的最后期限,辩护律师李春光会见李岚后,她做出了放弃上诉权利的表态。从犹豫到接受,李岚是如何考虑的?她为何放弃了上诉的机会?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她状态怎么样?昨日,本报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了一些内幕。
选择 第一次讯问就提出要请律师
事故发生后,李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晚,民警就对李岚进行了讯问。第一份笔录显示,当民警告知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后,她的第一反应是:要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李岚最终敲定的辩护律师,是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李春光。据知情人透露,之所以选择李春光,一方面是考虑到他是西南林业大学的副教授,熟悉教育行业,对教育工作非常熟悉,对教育工作者的很多经历能感同身受,更能表达自己的心声。另一方面原因是,李岚认为,李春光是业内的知名律师,在法律业务上能力上能够让人心服口服。
李春光说,接到李岚的委托后,他感到压力很大。毕竟这是一个大案,一边要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一边要应对案件引发的各种后续问题。一直到开庭,他都在忐忑中度过。
李春光透露,明通小学踩踏案公开开庭后,从庭审中的情况看,效果很好,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不仅自己的辩护得到了当事人李岚及其家人的信服,自己的观点也在公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共鸣。特别是对案后启示的表达,也引起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反思和警示,这比案件本身更重要。
纠结 认为一审对自己的量刑过重
担任李岚的辩护人后,李春光通过查询大量卷宗,发现了案件背后存在的许多问题。比如说学校大班托管的行政职责问题、职工宿舍楼改变用途问题的知情问题、还有学校管理中落实责任的问题等等,这些都让李春光感到非常棘手。为核实细节,他多次奔走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调查取证。
与此同时,面对民警的讯问,李岚也是心如刀绞。从厚厚的笔录中可以看出,李岚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责,她也感到深深的自责和忏悔。
盘龙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李岚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作为有直接责任的体育老师李鹏程,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法官到看守所宣判后,除了李鹏程当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外,李岚和副校长杨霖表示是否上诉还需要考虑。
李春光说,一审宣判后他会见李岚时,针对是否上诉的问题征求了她的意见。在看守所的那些天,李岚明显憔悴了许多。她说,一审判决中对她的量刑还是过重了,这超出了她的预料。但不管怎么样,法律对她作出了应有的惩处,宣判之后感到轻松了许多,也让一直压在自己心中的大石头放下了。用她的话说:“这是在赎罪。”
感慨 断送了自己挚爱的教育事业
知情人透露,最初羁押在看守所时,李岚情绪一度激动。但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法官到看守所宣判时,得知自己的判决结果后,她显得很平静。在看守所的日子里,她的劳动改造表现也很积极,对看守民警的工作也都很配合。
李春光说,6月12日会见李岚时,他们之间长谈了两个小时。也许是同为教育工作者的缘故,两人谈论最多的,还是大家非常热爱的教育工作。李岚不止一次感叹,这次事故断送了她为之热爱的教育事业,为此她感到非常遗憾。
李春光说,会见中,李岚的精神面貌还不错,并没有外界所猜想的那么悲观和憔悴。可以看出,李岚已经在心理上接受了法院对她的判决。言谈之中,李岚对上诉的问题,想法相对复杂,考虑的事情也千头万绪。
接受 不希望案件给各方造成困扰
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发生后,作为一校之长的李岚,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而法院宣判后,她对是否上诉的犹豫,更是引起了各方猜想。前日是李岚案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几天前,李春光再次来到看守所征求李岚的意见。她明确告诉李春光,“孩子们需要安息,我也应该承担罪责”,所以左思右想,最终作出慎重抉择,自愿放弃上诉的权利。
李春光说,就未上诉原因,李岚明确表示:不希望此案给各方继续带来困扰,故愿意放弃上诉权利。再次感谢各界朋友对自己的关心,感谢各位对教育职业群体的关爱,感谢大家对教育的关注。另据了解,被告杨霖也未上诉,检察院不抗诉,这意味着,一审判决16日正式生效。(春城晚报 记者 夏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