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吕静锋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检方起诉书认定,吕静锋涉嫌收受好处费共计600余万元人民币。
吕静锋曾经先后获得过“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深圳市十佳优秀校长”等称号,甚至在落马前的几个月,还获得了“黄炎培杰出校长奖”。吕静锋在职业教育上的成绩曾经有目共睹,所带领的学校也成功申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2014年6月30日,吕静锋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涉嫌收受一家公司440余万元人民币
起诉书指控,2011年2月,深圳某科技公司老板史某,为了承揽二职校的“校园智能化”项目,专门找到吕静锋并送上5万元人民币,希望吕静锋能多关照,并约定好如果该科技公司中标二职校的项目,会按照项目金额15%的比例给好处费。事后吕静锋安排按照该科技公司的条件设置了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部分,从而使得该科技公司在竞标中占有优势,并如期中标了二职校的智能化项目。之后,史某的公司又多次接到了二职校的采购及工程项目等。
据统计,自2011年2月开始,史某的公司在吕静锋的关照下总共承揽了二职校17项工程,总金额达2000多万元人民币。而吕静锋也如约从史某处收到好处费440余万元人民币。
他倾向给谁就是谁的
据悉,吕静锋作为校长,无论是在宝安职校还是二职校,校内的各项工程、各份合同,基本上都是他倾向于给谁,那就是谁的。
起诉书指控,在吕静锋任宝安职校校长期间,宝安职校想在学校周边承租几栋楼房作为学校宿舍,郭某恰巧在学校附近有两栋农民房,于是就找到吕静锋,希望学校能承租他的房子,吕静锋没有马上答应。后吕静锋向郭某提出想借15万元人民币,郭某赶紧将15万元人民币转到了吕静锋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不久,吕静锋即安排学校租下了郭某的房子,双方对这笔15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也就心照不宣了。
吕静锋任二职校校长期间,某科技公司老板陈某想要承揽二职校的电脑维护外包项目,找吕静锋帮忙,吕静锋就安排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设置上作条件倾斜,最后该公司顺利中标该项目。事后,吕静锋共收受好处费35万元人民币。
有时候,“感谢费”就隐藏在看似平淡的日常交往中。某老板陈某为了感谢吕静锋在二职校承租其房屋作学生宿舍上的帮助,趁吕静锋参加深圳市校长研修班去美国培训之机,前来“表示”一下。于是,吕静锋又“笑纳”了1万美元。
招聘教师成了牟利渠道
作为二职校的党总支书记、校长,多名证人也反映“学校的一切事情由吕静锋说了算”。起诉书指控,2012年下半年,二职校要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考一批在编老师,时任临聘老师的刘某希望学校能根据其条件设置招考岗位,于是就通过中间人找吕静锋希望给予关照,并将刘某的个人简历及10万元人民币现金一并送上。果然,吕静锋将刘某简历拿给人事处,交代“重点关照”,学校人事处就按照刘某简历上具备的条件为其设置了招考岗位,使刘某具有了参加招考的资格和优势。可惜刘某笔试成绩不太理想,考虑到面试环节学校会安排人员作为面试考官,于是再次给吕静锋送上10万元人民币,并最终确保了其通过招考转为在编老师。
送钱后能转正成为在编教师,校内多名临聘老师也都如此效仿。在数次招考在编老师时,二职校的临聘老师李某、张某、邓某等,均将10万元人民币和个人简历通过中间人送到吕静锋手上,于是吕静锋均安排“重点关照”,为其设置招考岗位,让他们顺利通过考试成为在编教师。
大学生就业都希望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某大学毕业生刘某,其家属找到吕静锋帮忙,吕静锋将其先安排到二职校实习,后又安排其通过应届毕业生招考转为正式编制老师,于是刘某的家属为其送上感谢费8万元人民币。而另一个稍晚毕业的学生刘某就没那么幸运了,虽然吕静锋也收到了10万元人民币,让刘某还没毕业就在二职校做上了代课教师,可惜刘某在之后的招考中未能考取,吕静锋就已经“出事”了。而想来实习,也需要“关照”,2014年年初,蔡某找到吕静锋,希望帮忙安排一个亲戚到二职校当实习老师,吕静锋予以了安排,为了感谢吕静锋帮忙解决实习职位,并希望继续帮忙转为临聘老师及在编老师,蔡某给吕静锋送上10万元人民币。
系统内资源的利益交换
在教育系统,吕静锋可以说人脉资源丰富,有时候一个电话、一声招呼就可以帮人解决常人难以解决的问题。
起诉书指控,某单位的盘某找到吕静锋,希望帮解决其小孩到某知名中学读书的学位问题。吕静锋果然帮其“搞定”,小孩顺利入读,盘某因此给吕静锋送上10万元港币的感谢费。某公司老总许某找到吕静锋,希望其帮忙解决小孩就读某知名中学事宜,吕静锋答应帮忙。后来因为该小孩分数太低,无法就读该名校,吕静锋就帮忙安排到另一中学读书,待有机会再转入该名校。事后,为了感谢吕静锋的帮忙,许某送给吕静锋10万元人民币。
某老板蔡某的亲戚要报名参加一知名中学的临聘老师校内招考,找吕静锋帮忙。事后,此名应考者如愿成了该知名中学的临聘老师。为表示感谢并希望吕静锋在以后转正事情上再帮忙说说话,蔡某又向吕静锋送上了10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
借贷归还贿款
2013年4月,涉嫌向吕静锋等人行贿的史某,被纪检部门要求协助调查,吕静锋知道后大为紧张,甚至整夜睡不好觉。在史某出来时,他赶紧找到史某表示要将好处费退还,于是退给了史某现金340万元人民币,另转账了100万元人民币。据悉,由于吕静锋从史某处收受的巨额好处费有的用于“炒楼”、有的正用于家属周转,一时拿不出来,于是吕静锋慌乱中找朋友去借款,可是朋友也拿不出如此巨款,便带吕静锋去找了一家民间担保公司,贷出了400万元人民币。
在招收在编教师过程中,吕静锋收受了多名临聘教师的好处费,但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吕静锋往往又打上一张假借条,放在中间人手上。而案发后,中间人将这些假借条都交给了检察机关。
心理滑落后的行为滑落
作为曾经有理想、有抱负的名校长,吕静锋为何不珍惜自己的“羽毛”,却在各项采购、工程中收受巨额的回扣?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包俊对此解释说,作为校长的吕静锋多年主持全面工作,他从心理上已逐步将收受回扣的不正常当成了正常,“甚至在他的眼中,这就是通行的潜规则。心理上一旦滑落了,行为上也跟着就滑落了。”
与吕静锋差不多同时落马的还有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裘一民,后者也因在“校园智能化”等项目中涉嫌收受史某的巨额贿赂而被查处。
理论上,招投标也好、事业单位招考教师考试也好,都有一套相对客观完整的规则与程序,甚至相关工作会交由第三方完成,并不在学校的掌控之内,为什么吕静锋能够从中谋利?包俊解释说:“学校在设置条件上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如招投标,虽然由采购中心来统一进行招投标,但学校事先已在招投标条件设置上向中意的公司倾斜,甚至按中意的公司的意愿设计招投标条件;在招在编老师过程中,为某些人量身定制招考岗位,保证其具有巨大的优势。正是基于这种一开始的倾向性,使后期的招投标也好、事业单位招考也好,在一定程度上多少流于形式。”
包俊说:“作为学校的一把手,吕静锋在学校里各项事务说了算,权欲已经膨胀起来。且这种一把手说了算,监督和制约又跟不上,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这几年又是深圳教育的扩张期,学校因扩建,在工程、采购、招考教师等方面有很大的需求,容易滋生权钱交易。权力握在手中,又缺少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往往就会失控。”
包俊还谈道,在学校这种教书育人的地方,像吕静锋这种名校长的贪腐,对学生们的健康成长是一种创伤,因此更值得重视。“学校的管理制度要跟上,同时内部制约、外部监督,应同步进行。”包俊建议,“要结合轮岗与交流机制,加强分权与制衡,加强监督机制,切实防止校长一言堂的形成。”
包俊进一步说,“另外,从吕静锋案也可以看出来,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事业单位的招考制度等,要进一步完善。通过对前期条件设置的监管监督、全流程的审查等,堵塞这种人为操作的空间,让招投标制度、事业单位招考制度能真正发挥作用。”(本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 汪林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