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大面积耕地撂荒背后的调查
2012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总投资877.92亿元。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在此之前,京津风沙源治理一期工程已到位专项资金412亿元。但工程区生态环境仍十分脆弱,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从根本上扭转。
近期,《人民法治》记者深入山西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项目重点治理区域朔州市平鲁区双碾乡,经调查发现:2012年双碾乡利用5.2万亩退耕地为9家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建起了5万亩苜蓿种植基地。2013年平鲁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计划内容为人工造林种草3.45万亩、草种基地0.452万亩……验收的正是5万亩苜蓿种植基地其中的3.9万亩。同一片土地上既是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又是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还是5万亩苜蓿种植基地,退耕还林没有林,5万亩苜蓿种植基地也有近3万亩耕地(部分为基本农田)被撂荒三年,600多万元的国家补助款去向不明。
近3万亩耕地撂荒
双碾乡位于朔州市平鲁区西北方向,属丘陵山区。据公开报道,平鲁区以“70%的农民进城,70%的土地绿化”为抓手,下大力气治理生态,力争把平鲁建成京津地区防风固沙的绿色屏障,如今,昔日“平地有沙皆走石,荒边无树鸟无窝”的塞外平鲁,已成为晋西北造林绿化的典范。平鲁区双碾乡林草覆盖率达到78.3%,提前实现了区委、区政府提出“两个70%”发展战略中的“一个70%”。
另据有关媒体报道,2012年,双碾乡开始建设五万亩苜蓿种植基地,基地中心位于东港坪和白云山坪一带,辐射周边东水洼、计家窑、布店、上井沟等17个村,苜蓿种植由各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共同投资750万元……集中连片种植优质牧草5.2万亩,牧草种植由乡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调种、统一管理。
走进双碾乡,记者在沿途路边的耕地里发现种植的苜蓿。而在种植苜蓿的耕地后面,有一大片耕地处于荒废状态。“种苜蓿的就是沿路那边,主要是让上面领导检查时观看,再一个就是好种好收,远一点的山没有人去种,不好种,也不好收,荒废近3年了,如果今年播种季节再不种又多荒废一年。”放羊人看着眼前被荒废的耕地叹息道。
在计家窑村,村民们向记者反映称,该村2012年共退耕还林4700亩耕地,从2012年开始,4700亩耕地确实是按照退耕还林的补偿办法,每年每亩补偿160元。但截至目前,只发了2012年、2013年的补偿款。种草、养殖不许村民实施,谁要是私自种草,就停发每亩的退耕还林补偿资金。
“我们家有11口人,80亩地,政府不让种地了,每年只能领到12800元,叫我们怎么活?”一位村民向记者哭诉道。
其他村民更是气愤地说:“村里退耕还林共4700亩,实际种植苜蓿面积不到300亩,其余耕地已荒废3年,这是什么道理?再说,按退耕还林的政策,土地应该是我们的,植树的管理、受益也还是我们老百姓的。但是现在土地是谁的,种草的权利归谁,谁来受益,老百姓都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到多个村庄了解情况,其中布店村和计家窑村的情况差不多,退耕还林约5600亩,种植苜蓿约1100亩,荒废的耕地约4000多亩。
耙茨沟村退耕还林约5600亩,种植苜蓿约2100亩,荒废了约3000多亩耕地。
多个项目,同一块土地
记者为此到平鲁区双碾乡政府了解情况。该乡书记、乡长告诉记者,双碾乡从2002年至今退耕还林共12万多亩,2012年以后退耕还林5万多亩,种植的都是苜蓿,由种植大户种植。参照退耕还林政策,进行养殖、种植,都是公司合作社种植,没有农民种植的。这些公司都是乡政府招商引资引进来的,统筹利用,在养殖园区种草。有关发放退耕还林补偿问题,2014年财政还没有拨付下来,下来后由信用社直接打到老百姓的卡上。
平鲁区林业局的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2012年政府有个“70%的农民进城”、“70%的土地种草植树”的口号,涉及十几个村。参照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偿。国家每年给平鲁区10万亩退耕还林的计划,补偿资金每年足额发放到位,不让地方增加投资。种植苜蓿的项目是区政府的项目,5.2万亩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退耕的,实际项目已经泡汤,所以种了草,区政府项目每年也得打报告。
苜蓿种植基地简介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布店村和其他村的耕地上都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标志牌,意味着被荒废的近3万亩耕地中有部分耕地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要求: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确保省域内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那么,退耕还林土地现在是什么性质,是否变更?平鲁区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土地性质没有变更过。“至于用退耕还林的方法种植苜蓿及土地荒废情况,我们不清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耕地是不允许闲置和撂荒的。”该负责人说。
随后,记者到平鲁区畜牧局了解种植苜蓿项目的情况。平鲁区畜牧局谭局长向记者介绍说,“该项目是由畜牧局牵头、乡政府实施的,补偿方面是谁种给谁补,老百姓种植也可以,谁种草都行。2013年的项目,每亩补助160元,只补一次。种植面积3.9万亩,山西省畜牧局才验收过的,补偿款还没有下来。”
于是,记者又到朔州市林业局和朔州市畜牧局了解情况,但均未采访到有关领导。
记者后来到山西省防风治沙办公室,据办公室人员讲,2012年就没有防风治沙项目。有关种植的项目应该是畜牧局的草原管理站负责,验收、拨款工作也是归他们。
据山西省畜牧局草原管理站站长谢卓介绍,平鲁区双碾乡5万多亩耕地中有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该项目每年由地方上报治理亩数,每年的四五月份验收。该管理站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的负责人称,平鲁区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只在双碾乡一个乡镇实施,共验收了3.9万亩,种的都是苜蓿。
这意味着,由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政府投资的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苜蓿种植等三个项目在5万多亩的耕地上重复实施,还导致了3万亩耕地撂荒长达三年之久。
国家补助资金去向不明
2015年5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平鲁区,畜牧局谭局长了解情况后称这样的现象(耕地撂荒)在当地有很多。区长马占文则讲:土地撂荒,种上就行,但不许种粮食,老百姓要是种粮食,补助款就不给发了。马占文并让双碾乡刘书记回去查一查。
随后,记者将采访的情况反映给山西省林业厅,引起省林业厅高度重视,省林业厅霍转业副厅长、张云龙总规划师作出批示:请朔州市林业局赵宝良局长安排专人到平鲁区进行调查,查清工程属性和相关情况,及形成撂荒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2015年6月2日,山西省林业厅提供了朔州市林业局文件(朔林发[2015]60号),即关于平鲁区双碾乡区级退耕还林(草)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经调查组核实,群众举报和记者调查的项目不涉及国家、省、市、区林业工程,属于区级支农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专业合作社等,未使用林业项目资金。
平鲁区林业局关于双碾乡区级退耕还林(草)情况的报告则显示:2012年以来,双碾乡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经区政府同意后,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由乡政府牵头,内引外联,吸收社会投资,在15个移民搬迁村旧址上建起了9个规模养殖专业合作社,区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决定利用周边移民搬迁对弃耕地种植饲草,以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同时为保障当地群众利益,由区财政按照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及年限给所涉及农户发放补助。
而在平鲁区双碾乡政府关于5万亩苜蓿基地种植情况的说明中,显示的具体情况则为:为了推进畜牧业发展,实现畜牧强乡、生态靓乡的目标,为9家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在东港坪和白玉山一带,辐射周边东水洼、计家窑、布店、上井沟等17个村,匹配了5.2万亩退耕地,当时的原则为百姓和养殖园区都可以种植,但是百姓无人愿意投资,最后由各养殖园区和养殖大户投资,集中连片种植了近4万亩,其余一万多亩均为小块地和坡度较大的土地,机械无法到达,无法种植,所以一直未种。
平鲁区双碾乡政府在4月20日和5月13日先后两次发布的通告显示,为巩固双碾乡退耕还林成果,保护5.2万亩优质苜蓿基地,禁止在辖区退耕还林还草地种植作物。
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朔州市林业局、朔州市农业委员会、朔州市畜牧兽医局、朔州市水务局联合文件(朔发改农经发[2013]358号)即《关于转发下达2013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显示:平鲁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3年计划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种草3.45万亩、草种基地0.452万亩、棚圈建设2.7万平方米、生态移民200人。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327万元、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02万元、市县配套1467万元。
山西省畜牧局草原管理站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的负责人称,平鲁区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2013年的补助款已经发放到位。
由此可见,5.2万亩苜蓿种植基地所占用的是退耕还林还草地。在2013年苜蓿基地又被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上报并通过验收,领取了国家、省、市、区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补助资金。
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
而平鲁区畜牧兽医局谭局长称补助资金并没有发下来。涉及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的600多万资金去哪儿了?
根据朔州市林业局文件(朔林发[2015]60号)关于平鲁区双碾乡区级退耕还林(草)情况的报告,该项目不涉及国家、省、市、区林业工程,属于区级支农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专业合作社等,未使用林业项目资金。那么,区财政资金又是如何使用,如何验收、审计的呢?
对此,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15年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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