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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通报3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件 3名教师被辞?
发布时间:2015/7/13 21:25:05   作者:佚名   点击:

  自全区开展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违规有偿补课及乱收费行为得到遏制,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仍有个别教师心存侥幸,顶风违纪。7月3日,自治区教育厅对3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件情况进行通报。

  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小学教师李琛私自开办有偿补习班受到处理。李琛作为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小学聘用的教师,在校外开办补习班,其中有开元小学四年级4名学生,三年级5名学生参加补习。吴忠市教育局勒令学校将其辞退处理,对开元小学校长进行约谈,对学校通报批评。

  中卫市宣和镇福堂小学教师崔明慧从事有偿补课被辞退。崔明慧系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福堂小学聘用代课教师,2015年4月以来,按每人每月300元学费招收本村3名学生,在其家中进行有偿补课。中卫市教育局责令学校将其辞退处理,对福堂小学校长予以诫勉谈话。

  中卫市宣和镇何营小学聘用教师周秀琳从事有偿补课被处理。周秀琳系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何营小学聘用代课教师。2015年春季开学以来,招收其亲友子女、本村学生10余名,按学期每生收取100元至200元不等学费,在其家中进行有偿补课。中卫市教育局责令学校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暑假这一特殊时期,加大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力度,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有偿补课反弹。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公开曝光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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