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7月17日电(吴学礼 蒋冉冉)2013年,王先生花费430万元购买了江宁万达公馆一套精装房,然而开发商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房子用作了实体样板房,而且交付时也并未重新装修。王先生表示开发商曾承诺会重新装修后再交付,但万达方面否认当时有任何承诺,并表示“王先生的索赔是在讹钱”。
事由:购买的新装修房成了样板房
2013年12月份,王先生购买了江宁万达广场东区万达公馆2幢的一套房子,为243.68平方米的四室套,总价430多万,精装修期房交付。
2014年4月,南京万达公馆邀请王先生参观他们公开的样板房,王先生很开心,这意味这距离自己的房子交付时间也不长了。
在参观样板房时,王先生觉得有点不对劲,有一套样板房似乎和自己所购房子的房号极为相像,随即询问了自己的销售员刘某,确认这一套样板房正是自己的房子。
王先生向刘某提出异议:“为什么将我的房子用作样板间?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我?”刘某保证:“房屋在交付时,会重新装修给您,这一点您不用担心。”王先生觉得万达也算是个品牌,选择了相信。
2015年3月30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王先生发现房屋内所用的家具未移走、瓷砖、地板等处出现破损,客厅屋顶也存在渗水情况,根本不具备交付条件。王先生随即找到开发商理论,要求他们对房屋存在的情况进行处理。经协商后王先生的收房时间延迟到2015年6月23日,距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已逾期近3个月。
可就在2015年6月23日收房当天,他发现自己的房子除了地板重新更换过,其他有损耗的部位仍未换新。交房逾期、新房被用做样板间,而且拿到手的房子也并未重新装修。一怒之下,王先生再次找到开发商理论,要求赔偿一个16万的车位。
万达:业主索赔要求简直是讹钱
记者就此事采访万达南京公司副总经理杨奇峰,经10余次的反复拨打,才最终接通了电话。杨奇峰以自己并不知情为由,拒绝回答相关问题,之后再回电就一直处于通话中状态。
随后记者联系到江宁万达公馆的销售经理崔某,其并未就承诺重新装修一事做正面回应。一直强调,“我们全部都是按照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协议规定交房,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房屋在交付前使用权是归开发商的。我们也已经同意和业主协商赔偿的问题,但是业主提出的要求是白要一个车位,这简直就是在讹钱!”
当记者再次联系崔某希望补充采访时,却发现对方电话一直处在占线状态。怀疑电话被拉黑后,更换了电话,随即与崔某联系成功,但对方知晓来意后二话没说便挂断了电话。
律师:万达擅用业主精装新房属违约
据了解,由于当时接待王先生的销售员刘某已经离职,双方当时又没有签下任何书面保证,所以对于开发商口头承诺重新装修一事已经无法考证。对于延期交付和擅自将业主新房用作样板房的问题,万达同意以非现金的形式(抵车位费和物业费)赔偿王先生7万元,但双方并未谈拢。
7月14日下午,王先生已经和万达方面已经进行了初步协商,万达方面已经明确承认擅用业主新房作样板间的事实,对曾经承诺的重新装修坚决予以否认。
江苏普善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恒翼认为,开发商的这一行为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是违法行为,“房子交付之前使用权归开发商,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精装房作为成品交付,购房者所购买的不仅仅是房子,还有精装修,当然要是全新的。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蒋德军也表示,王先生完全可以向开发商南京万达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购买的房子已经成为提前使用的‘二手房’了”,至于赔偿多少,应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话,王先生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认定具体赔偿额。
对于该事件的最新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