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哈尔滨7月23日电 (记者 解培华 于琨)记者23日从黑龙江省检察院了解到,2014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批准逮捕普通刑事案件14967件19565人,同比下降6.51%和7.58%;不批准逮捕2977人,同比上升32.31%。
据介绍,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并非是刑事处罚,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依法行使审查逮捕权。黑龙江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曲立新告诉记者,逮捕人数的下降和不逮捕人数的上升体现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环节准确把握刑事诉讼的精神、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审查环节正确使适用逮捕措施,避免逮捕功能异化,适非羁押诉讼落到实处。
曲立新告诉记者,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环节多措并举,有效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2014年在黑龙江省120个院对124件案件开展公开审查听证,对没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并做好不逮捕释法说理工作,实现阳光执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