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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校附属医院模式可休矣
发布时间:2014/8/7 17:47:54   作者:佚名   点击:

  近日,吉林大学副校长、白求恩医学部学部长王冠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落马,这与其长期兼任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院长有莫大关联。上月,中央巡视组向复旦大学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也特别提到“校辖附属医院摊子大、权属杂、监管难,极易诱发腐败”。高校附属医院的那层面纱再次被掀开。

  据统计,全国75所部属高校旗下多达105所附属医院,仅是上海交大就有多达12所附属医院,可谓庞然大物。设立这些附属医院的初衷是教书育人与救死扶伤一举两得,这听上去很美,但现实却未必是这么一回事。高校校长直接管理医院,无疑是外行人来领导内行人,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利益纠葛必定错综复杂。

  事实上,为防止高校与医院私相授受,2007年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严禁高校附属医院向所在高校交纳管理费、基金等各种不合理费用。通知称,高校附属医院与高校都是独立核算、自主开展业务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法人实体。然而,近年来,当每次提出高校与医院分离几乎都会遭到反对,理由无非是维护“医教研”的方式,并喜欢拿美国哈佛大学等国外名校作比较。但殊不知,哈佛大学虽与医院开展教学、科研协作,但医院并不是大学设立或为大学拥有,而是独立法人,且多为私立。并没有像国内这般,行政等级关系森严,高校直接领导医院。

  此外,在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而目前的高校附属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并不完善,管办合一、政事不分等现象比较普遍,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尚未形成。

  要知道,医学、教育、教育管理、医疗管理这四个领域是不同的,都必须精细化管理,厘清彼此的职责。高校附属医院却将这些本该独立分开的领域搞在一起,这岂不是容易乱套?因此,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解决的是管办分离问题,使医院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形成投资者、经营层和行政管理之间规范的权责关系。高校是公共的,而医院则更多走市场化路线,公与私之间的关系务必是清清楚楚的。就此而言,高校附属医院的模式应该走向寿终正寝了。

  (马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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