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今日指出,当前,由于各种原因,中小学生劳动机会减少、劳动意识缺乏,出现了一些学生不会劳动、轻视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
日前,教育部联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下是答问全文: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新时期出台加强劳动教育的意见,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背景。
一是贯彻中央精神的要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党和国家的长期方针,把广大中小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教育方针长期坚持的目标。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2013年六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快乐童年放飞希望”主题队日活动时指出,“少年儿童从小就要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强调“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希望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就要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自己的事自己做,他人的事帮着做,公益的事争着做”。今年五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教育孩子们从小热爱劳动、热爱创造,通过劳动和创造播种希望、收获果实,也通过劳动和创造磨炼意志、提高自己”。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少先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时,又再次强调“人世间的一切成就、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并对广大少年儿童提出了“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的殷切希望。因此,切实加强劳动教育,努力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热爱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是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根本要求。
二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当前,由于各种原因,中小学生劳动机会减少、劳动意识缺乏,出现了一些学生不会劳动、轻视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通过劳动教育,可促进学生形成勤俭节约、踏实肯干、意志坚定、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可促进学生形成基本的生活生产劳动技能、初步的职业意识、创新创业意识和动手实践的能力;可促进学生强健体魄,形成健康身心和健全人格;可促进学生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劳动审美观。因此,切实加强劳动教育,做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是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能够为他们终身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劳动教育现状亟待改进。近年来,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受到较大程度的削弱,现状不容乐观。从学校来讲,劳动与技术课程经常被占用,师资、场地、经费缺乏,劳动教育无计划、无考核;有的把劳动当惩罚手段,劳动多教育少,忽视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培养。从家庭来讲,体力劳动和生产劳动在家庭教育中被忽视,家长往往只关心孩子的学业成绩,只要学习好,什么都不用干。从社会来讲,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思想有所蔓延,体力劳动和生产劳动被淡化。因此,切实加强劳动教育,是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研制过程。
答:文件制订是一个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尽可能凝聚广泛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使其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我们委托有关研究机构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对劳动教育的历史、现状进行分析梳理,并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的意见,吸收地方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件征求意见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听取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教科院等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的意见建议,召集有关劳动教育的专家、教研人员和教师,集中征求意见。第七次全国少代会期间,我们将征求意见稿印发大会征求了少工委全体成人代表的意见建议,专门召开小型座谈会听取了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的意见。
三是修改完善。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文件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意见》。
问:《意见》对中小学劳动教育设定了怎样的目标?
答:《意见》既提出了劳动教育的培养目标,也提出了劳动教育的工作目标。
培养目标:旨在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工作目标:一是在宏观目标上,提出用3-5年时间,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二是在微观层面上,提出具体工作路径,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级劳动教育实验区,推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问: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意见》提出了劳动教育的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思想引领。中小学劳动教育既要让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更要通过劳动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二是坚持有机融入。要有效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正确观念。三是坚持实际体验。要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坚持适当适度。要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性别差异、身体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问:《意见》对各地各校开展劳动教育明确了哪些路径?
答:《意见》明确了劳动教育的实施途径,提出要切实抓好相关课程、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等关键环节。
一是落实好已有的劳动教育的相关课程。义务教育阶段三到九年级切实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高中阶段要开好通用技术课,要明确并保证课时。地方和学校还可结合实际在地方和校本课程中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课程。其他学科也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如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的培养,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职业技能的培养,在其他学科教学和相关教育活动中也应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校内劳动。如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如普及校园种植,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予以精心呵护,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劳动意识。
三是组织校外劳动实践,结合研学旅行、团日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要求学校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并规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
四是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家务劳动,教育学生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引导学生践行中华传统美德,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要求学校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布置类似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学生力所能及的家务。
问:《意见》在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答:《意见》对形成劳动教育的保障机制明确了四方面的要求。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文件的落实,加强领导是关键的一步。《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对劳动教育的领导,明确劳动教育责任主体和负责部门,特别是加强县级统筹,确保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还要加强校内校外统筹,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二是加强师资建设。全面加强劳动教育,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意见》提出要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对劳动教育教师同等对待,以保持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广开渠道,开门办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要加强培训,配备专兼职教研员,组织经常性的教研活动,促进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加强资源开发。劳动教育资源本身是很丰富的,工厂、农场、商店、田园,到处都可以是劳动教育的场所。目前劳动教育资源显得缺乏,关键在于开发不足。《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要加强劳动教育资源的开发。要求各地各校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劳动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教育,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中的闲置校舍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闲置厂房等社会资源,建立各行业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从而满足劳动教育需要。
四是加强督导评价。《意见》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劳动教育督导,将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同时要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劳动教育最重要的是过程,因此要加强过程性评价。我们希望通过加强督导评价,真正使《意见》得以贯彻实施,从而使劳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个孩子身上,促进他们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