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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牵绳遛孩子”政府须出手
发布时间:2015/8/14 23:11:00   作者:佚名   点击:

  家庭作坊式的“托儿所”里,三五个孩子被“圈养”在民房中,进行户外活动时被拴着绳子——发生在西北地区某城市居民小区内的此情此景,一经媒体曝光,不仅引发人们对这些幼儿境遇的关心,更引发对学前教育供需矛盾、民间力量办学与政府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的关切。

  有人把这些小作坊式的民间托幼机构的出现,视为“入园难、入园贵”的结果,并据此提出“政府资源配置不足、监管不力”的责难。坦率地讲,这种推理有点简单粗暴。托幼需求旺盛而新的服务形态不断产生,确实折射出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所面临的现实挑战:随着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各地学龄幼儿涌入托儿所、幼儿园,学前教育面临巨大压力。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的在园人数高峰时甚至达到入园人数低谷时期的三倍。不过,不少地方政府已提前按计生部门预测的人口出生规模改扩建幼儿园,并不断增加投入,提高办园水平。统计结果表明,“十二五”期间,在入园人数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各省市毛入园率仍有较大幅度提高,显示出政府在学前教育服务方面的履职力度。

  不过,饶是如此,不少家长仍感觉入园难。客观上说,幼儿园增建与需求的增速相比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公办资源的标准化供给与日益多元的民众需求难以匹配,则成为入园矛盾的重要因素。海归人士希望幼儿园提供国际视野教育并愿意高额付费,大城市的家长们希望孩子能进老牌名园,城市务工人员希望随迁子女有个安全但低价的托管去处,偏远乡村的家长则希望孩子不跑那么远的路……旺盛但参差不齐的学前教育需求,呼唤差异化的市场供给,并催生多元的服务形态。

  民办托幼机构既有实力雄厚的高档幼儿园,也有应物美价廉需求而生的家庭作坊式托幼机构。但是,部分机构打擦边球游走在监管之外,导致“牵绳遛孩子”现象的产生,进而引发争议:学前教育作为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责任何在?与义务教育不同,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性质类似,在多数国家都属于“准公共服务”,属于家长自愿选择并分担成本的一种教育服务,本身存在层次差异。即便是公益性的准公共服务,也无法实现一刀切式的公平——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只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无法一步到位实现全纳。

  既要满足入园需求,又要保障托幼质量,政府不仅需要扩容公共资源,而且要利用好市场力量。笔者建议,政府通过健全补贴机制,可确保处于收入低端的群体也能有公平的入园、入托机会。同时,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解决部分地区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再次,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确保各层次托幼机构质量。如针对城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庞大的入园需求,上海近年来按民办三级园标准,对已存在的民间托幼机构纳入监管与扶持。而针对家庭作坊式的托幼机构则需要制订“看护点”标准,进行规范管理。此举既让更多孩子得到看护,又整体提升了学前教育水准,避免“牵绳遛孩子”等问题出现。

  (■李爱铭 作者系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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