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白龙江林管局资源处原处长贪污3万元被判缓刑
2015年8月21日,舟曲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卞某某贪污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卞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贪污款3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2007年12月20日,时任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资源处处长的被告人卞某某,以办木材准运证为由从迭部林业局索要办证费2万元;2009年6月18日,被告人卞某某又以同样的手段从迭部林业局索要办证费1万元。被告人卞某某将两次索要的公款3万元用于个人购买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及其它开支。被告人卞某某案发后将上述公款3万元全部退缴。(西部商报 记者 宋芳科 实习生 马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