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呼和浩特8月28日电 (董乐)8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该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014年8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发布消息,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同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汤爱军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2015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正厅级)决定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