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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纪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5/8/29 21:51:53   作者:佚名   点击:

  今年以来,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肃查处一批“苍蝇”腐败。河南省纪委28日公开通报8起群众身边腐败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功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3年10月,李功伙同马寨镇张寨村原会计刘如卿,借合村并城拆迁之机,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款147.27万元。李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如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许县财政局原副局长宋流锋滥用职权、索贿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宋流锋利用工作之便,以协调教育工作开支为由,向辖区内部分学校报销并索取个人费用共计6.6万元。宋流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濮阳县海通乡商锁城村村委会原主任商少振骗取扶贫资金案件。2012年9月,商少振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海通乡政府开展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中,伙同他人编造本村70户贫困户合作种植莲藕项目的虚假材料,骗取扶贫资金24.25万元,并将其中15万元据为己有。商少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延津县小潭乡原副乡长于步颖侵占惠农补贴资金案件。2011年至2013年,于步颖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拨给小潭乡10个村的10.6万元良种补贴资金据为己有。于步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外,被通报的还有汤阴县瓦岗乡中心学校原校长张吉印受贿案件、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庞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春博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禹州市无梁镇大木厂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新树挪用集体资金案件、淮阳县临蔡镇吴集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勇军挪用民生资金问题。(记者史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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