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0日晚10时许,王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沿肃州区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南关加油站门前路段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341.7305mg/100ml,系醉酒驾车。
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于6月22日晚10时许再次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在小区内停车时与他人发生纠纷,玉门油田公安分局民警出警时发现王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遂移交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处理。经司法鉴定,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309.9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8月22日,王某被肃州区人民法院逮捕。昨日记者获悉,屡屡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西部商报 记者 宋芳科 实习生 马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