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从杞县法院传来消息,在平城法庭庭审现场抢走奥迪车的侯某迫于压力,于当天上午携带罚款主动到法院接受处理。
8月20日,杞县法院平城法庭开庭审理了侯某与他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在庭审即将结束时,侯某趁对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将对方奥迪车钥匙抢走,交给同伙后由同伙将车开走,随后侯某又上前抢夺对方妻子的挎包,被人拦下后,不顾现场法官的制止和警告,扬长而去。
事发后,法院于8月26日对侯某做出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司法拘留决定,随后多次派出法警并联系公安机关协助对侯某进行抓捕。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迫于压力,侯某于8月30日上午将抢走的奥迪车送回平城法庭,随后又于9月1日上午携带5000元罚款,主动到平城法庭接受处理。
据平城法庭庭长王建宏介绍,他是在上班途中接到侯某的电话。
“侯某在电话里说,准备到法庭接受处理,然后我到法庭没多大会儿,他就来了。”王建宏说,侯某到法庭后,首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理,并放弃了复议。
“和之前在法庭的表现明显不一样,一是因为我们的抓捕力度比较大,他觉得自己跑不掉;二是媒体报道之后,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王建宏说。
目前,侯某已被送到拘留所接受15天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