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9月15日讯: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近日多次接到河北蠡县留史镇北五夫村民举报,在该村东口有一处正在建设违规小产权房 “五福小区”今年刚开始建的,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制止。
本报工作人员驱车前往来到村民所说的地点,刚到那里就见到施工现场工人正在忙碌的建设,已建有两层,看样是在加紧施工。
本报工作人员随后向当地镇政府留史镇取得联系想了解此事,一位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说跟领导反映,此后就一直没有回音,再次拨通镇政府电话就一直没人接听,随后报社工作人员驱车前往留史镇,在镇政府没有见到一位值班的工作人员,我们按着警示栏的电话拨通了该镇负责土地陈副镇长的电话,没多大一会陈副镇长从外面回来说:我不负责此事,我和纪检李书记打电话你问他吧,李书记的回答却是县政府允许他们建设,手续有没有我们不知道,就是没有手续县政府允许我们也没法管。至于办手续都要去各个局里面去办,我们不管。
之后本报工作人员依次去的建设局、规划局,得到答复是五福小区现没有任何手续,此小区是在被查处的范围内,这些乡镇里面都知道,如果乡镇需要执法的话的话乡镇可以申请我们一起执法。
为了得到证实五福小区违建是不是县政府行为,本报工作人员来到政府办说明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叫来了留史镇纪检李书记,他的回答依旧是这个小区县政府多次开会和下文件允许建设,我们乡镇能怎样,之后他给五福小区老板打通电话,你们有什么情况可以向他了解,开发商老板说我们向各个部门总共交了一百多万的罚款,就是没有手续他们也允许我们建设。
难道真像开发商和乡镇说的那样吗?
由此证明在河北蠡县搞开发只要交够足够的罚款,不需要任何的手续就可以在这里进行开发建设。
究竟是谁赋予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疯狂的违规建设,难道蠡县的违规建设是合法的吗?这中间难道仅是一百多万的罚款问题,还是隐藏着其他的利益关系吗?
截至发稿,该项目仍在违法施工。针对此事本报亦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