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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永登两村干部因套取5.7万元补助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9/19 22:12:28   作者:佚名   点击:

  9月17日,记者从永登县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一起两村干部联手套现的贪污案,两人依法被判刑。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在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兰州市永登县上川镇东昌村村委会原文书雷某、原主任张某利用登记、上报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户基本情况的职务便利,虚报危房改造户名单,套取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5.7万元,其中雷某虚套4.5万元,张某虚套1.2万元,侵吞后挥霍。

  永登县法院审理认为,雷某、张某行为均构成贪污罪。综合考虑其二人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雷某有期徒刑3年,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兰州晨报 记者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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