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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买首饰 公然抢夺价值三万余元黄金
发布时间:2015/11/8 0:01:52   作者:佚名   点击:

  谎称购买黄金首饰,不料却被公然抢走价值3万余元的黄金。11月5日,岷县人民法院判处定西男子包某抢夺罪,判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审理查明,6月25日14时许,包某在岷县岷阳镇一家首饰加工店内谎称购买首饰,乘老板金某不备,将老板让其选看的一块黄金(有“9999”字样,重153.65克)抢夺后逃跑。作案后,包某在岷县公用型汽车站欲乘车外逃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在其身上查获有“9999”字样的黄金一块。经鉴定,被抢黄金价值36876元。

  法院认为,包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开庭审理中自愿认罪,属坦白;且被抢财物已追回发还被害人,可依法从轻处罚。(兰州晨报 记者 董子彪 实习生 张爱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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