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接到河南省社旗县群众反映称,当地一家医院,涉嫌违规超剂量使用抗精神病类药物(药品系医生个人私购),致一名怀孕女患者药物中毒死亡。对此,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置若罔闻,面对记者采访,卫生局长声称:“这事儿不归我管”。
据了解,死者徐某某,女,19岁,已婚,方城县劵桥乡高庄村人,生前怀孕近7个月。死亡原因系口服大量奋乃静、苯海索、富马酸喹硫平片导致药物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唐庄乡卫生院补开的患者诊断证明
在社旗县唐庄乡卫生院(南阳市精神病医院对口支援医院),死者母亲薛女士告诉记者:“女儿患精神分裂症10多年,出嫁后,一直在这里进行治疗,医院有她详细病例档案。11月4日,女儿独自来此看病,精神科李征大夫在未通知其监护人的情况下,违规开具15日剂量镇静药物,被女儿一次性服下,导致药物中毒死亡;因无法提供进药凭证,李征大夫承认药品系个人私下购进(有谈话录音)。事发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拒绝事故调查,涉事医生也躲了起来”。
记者多方联系李征大夫了解具体情况,但一直无果。
大部分抗精神病药有一定的成瘾性,所以,这种药把关严,所有精神病药品均为处方药。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作为南阳市精神病医院对口支援医院,大夫违规开具处方用量,药品准入制度管理混乱,是导致此次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知情人告诉记者,类似悲剧在这家医院并非个例,同年,姚亮镇核桃树村董某某(精神病患者)也在此发生医疗事故。
导致医疗事故的药品系医生私下购进,那么药品的质量是否过关,记者将调查情况向社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该局牛副局长表示,将立即展开调查,如发现假药,会从严惩处。
记者多次致电社旗县卫生局李局长了解事故进展情况,李局长均称正在开会,无暇回答,在多次要求下,李局长辩称:“知道此事,但不归我管”。
南阳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秦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县、区公立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时,县、区卫生局长是第一责任人,社旗县李局长的话是极不负责任的,他将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此事,督促社旗县卫生局对事故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进行回复。
截止发稿,记者并未接到社旗县卫生局的任何回复。(罗培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