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乘公交过了站双方起口角挥拳头打司机险酿大事故
兰州市首个危害公交安全嫌疑人被刑拘
公交车监控记录下当时该男子的行径。记者 宋鹤莉 翻拍
因为没能及时下车,男子一家与公交司机发生口角,本是一件小事,不想男子却上前殴打正在驾车的司机,致使满载的公交车冲进路边绿化带,险些酿成重大事故,严重危害了乘客和路面行驶的其他车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兰州交通治安分局对引发这起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这也是兰州市首例涉嫌危害运营公交车辆安全的案件。
错过下车车站男子冲动下殴打司机
记者了解到,11月29日15时许,司机孙某驾驶的102路车像往常一样满载着乘客行驶在道路上,当车刚刚开过七里河区秀川车站时,乘客李某某与妻子王某某及其姐李某高声要求下车。此时公交车已经行驶至秀川十字路口,李某某再次要求司机停车开门,司机孙某表示公交车辆必须驶入车站才能打开车门上下乘客,且此时在十字路口为了乘客及路面车辆安全更加不能开门,遂予以拒绝。在遭到拒绝后,李某某一行三人随即与司机发生争执。随后,当孙某驾驶的102路车行至天奇物流园车站时,李某某的妻子及姐姐先行下车,并在下车时再次与司机发生争吵。而当车再次启动后,谁也没有想到,坐在驾驶座后面的李某某竟冲至驾驶室旁突然对正在驾车的司机孙某实施殴打。司机孙某被打后惊慌失措,致使正在行进中的102路公交车失控,冲进了路中间的绿化带后方才停下。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男子被刑拘
据交通治安分局西站派出所副所长武建权介绍,行驶中的公交车辆一旦失控,与路边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或是冲入非机动车道内,必将对车内乘客及其他人员车辆产生重大危害,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交通治安分局西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前往事发地点,经过调查了解:这是一起因为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典型的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行为,所幸当时车上乘客并未受伤。武建权表示,为了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刑法》第116条的有关规定,警方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12月3日,记者见到了已经被刑拘的李某某,在被问及当时为何对正在驾车的公交车司机挥拳时,李某某表示当时由于和司机发生口角,非常生气,没有考虑到那么多的后果,事发后自己非常后悔。(兰州晨报 记者 宋鹤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