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2月11日电 (记者 周小云)12月11日,河南省纪委通报了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河南浚县浚州街道西陈村村委会主任张鸿雁、报账员张芳书,利用职务之便合伙挪用土地补偿款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获刑3年。
据河南省纪委通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胡波顶风违纪,先后四次收受案件当事人购物卡2万元和现金8万元。2015年7月,胡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安阳市汤阴县瓦岗乡邶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有付,会计李习武违反财经纪律,李有付将村集体资金1.5万元借给他人使,村“两委”将上级拨付资金及承包费共10.6万元坐收坐支,未入村帐,李有付负有领导责任,李习武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9月,李有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习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鹤壁市浚县浚州街道西陈村村委会主任张鸿雁、报账员张芳书,挪用土地赔偿款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2015年5月,张鸿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张芳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周口市鹿邑县杨湖口镇李八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赵锦聚,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其弟申报为危房改造户,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侵占9户危房改造款1.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10月,赵锦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资金收缴财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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