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本报以《3名女生围殴同学视频网络疯传》为题报道了山丹二中两名初二女生围殴一名女同学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12月2日获悉,山丹县公安局于日前查处了该起在校学生暴力案件,依法对相关当事学生做出了处罚。
据悉, 11月23日中午,山丹县微信朋友圈出现1条“山丹二中几名女学生围殴另一女学生”的视频,并引发大量手机微信网民转载。当日下午,微信转载围殴学生视频情况发生后,山丹县公安局立即召开会议,部署清泉派出所对围殴事件展开调查。经查,微信传播山丹二中学生围殴事件视频真实,系11月19日,山丹二中15岁女生潘某、14岁女生李某、14岁女生刘某等人因平日琐事,下午放学后将同校13岁女学生李某某约至清泉镇王什街一巷道内,潘某、李某采用扇耳光方式轮番对李某某进行殴打,致李某某头面部受伤。在围殴中,潘某让刘某用手机拍摄录制了视频。11月23日9时许,潘某将录制的视频上传至自己的QQ空间。后该视频被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并被迅速转载,使学生围殴事件备受关注。
案情查明后,山丹县公安局本着教育为主原则,及时对涉案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山丹二中和学生家长积极做好涉事学生教育工作。
11月26日,山丹县公安局依据《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依法作出对其中两名违法行为人潘某、李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每人500元的罚款,因二人系未成年人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目前,当事学生和家长情绪稳定,山丹二中教学秩序正常。山丹县公安局已针对该事件反映出的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正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安保专项整治工作。(兰州晨报 记者 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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