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利用伪造的军人身份与多名女性交往,获得对方信任后,编造各种谎言骗取受害人钱财。王某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男,32岁,山西河曲县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于2010年夏天来包头市打工。2012年到2015年期间,他利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在网上结识张某、赵某、李某等多名女性,并在征婚网站上发布多条虚假身份的征婚消息。
在与受害人见面后,王某谎称自己是部队少校军官,父母都是部队军人,妹妹是部队文工团的,因前女友在执行任务时牺牲,需要照顾前女友的父母,故其一直没有结婚,并且让受害人看自己伪造的军官证件。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他伪造了物业收费单、医院住院证明,谎称自己在部队的住房需要缴纳物业费,并编造战友去世需要探望家属等理由,骗取受害人钱财10余万元。随后,他又谎称自己得了胃癌、妹夫生重病住院,继续行骗。受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王某招摇撞骗的行径被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假冒军人的身份,并骗取多名受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应从重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白冰、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