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雾霾天袭扰华北多个城市,对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不便,也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更为明显。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联合会商,要求继续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对各地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然而黄骅市一些企业仍然我行我素污染照旧,充当了制造雾霾的“帮凶”,黄骅市环保局被指监管“疲软”。
在黄骅市黄骅镇大仁村西,有一家名为“天海公司”的企业,从厂门口往里看,只见工人们正在有条不紊的工作着,不时也有拉货的车辆络绎不绝进进出出。从外看厂房上空大量酸雾肆意弥漫,烟雾和细微的颗粒在空中随风飘散伴随着呛人的气味,厂房南侧有几个很矮的烟筒也不时冒出阵阵黄黑色的烟尘,污染如此严重和环保部的要求方针形成鲜明对比。
在大仁村的南侧同样也存在着一家污染厂子,据村民称该厂是一家镀锌厂长期以来污染没人管,周围村民深受其害污染非常严重。在该厂区门口停放着一辆装有镀锌产品的拖拉机,不远处一些工人正在干的热火朝天,厂区上方有两个烟筒正在源源不断的排放着产生的废气。
今年我国为了更好的治理环境新出台新环保法,新环保法被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对污染企业起到了很大的震慑力。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之前法律规定的针对环境违法的罚款,是一个定数,数额并不大,导致违法成本较低,不少企业因而怠于治污。新法施行“按日计罚”之后,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将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被称为污染的“杀手锏’。同时对个别地方企业的污染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背后是当地官员基于畸形政绩观的默许纵容,对此新《环境保护法》将拿“保护伞”开刀。其具体规定是: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
就在 2015年河北公安厅联合环保厅破获环境污染十大案件,其中黄骅市赫然在列,环境污染的警钟还未消迹于耳,环保局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为何污染企业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和治理?面对诸多环境问题村民需要的不时推诿扯皮更不是欺上瞒下,环保局如不履行职责切实为民服务,想必上对国家下对百姓都无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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