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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男子非法行医致人死 检察院救助被害人家庭8万
发布时间:2016/1/2 18:27:24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昆明12月31日电 (王艳龙 陈静)昆明一男子因非法行医,在输液诊治过程中致使病人过敏性休克后死亡,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赔偿被害人39余万元。因被告无力偿还,昆明官渡区检察院经申请后,31日给被害人家庭发放8万元救助金,解其燃眉之急。

  被告人江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9年开始在昆明市官渡区六甲乡张家庙村73号开办“康复诊所”非法行医。案发前官渡区检察院曾两次对其非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但被告人均未执行处罚,继续非法行医。

  2012年5月18日,江某某在对被害人陶乃信进行输液治疗的过程中致其产生过敏性休克后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过敏性休克的发生与“康复诊所”对其进行的输液治疗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012年11月6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以被告人江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93709.5元。判决生效后,因江某某在监狱服刑,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所判的赔偿金三年多来无法执行。

  被害人陶乃信死后,整个家庭只能靠其妻子王燕打工赚来的微薄工资度日。王燕一家是宣威市宝山镇得积村委会严家包包村的农民,除了家里有几亩地之外,没有其他的经历来源,她还要赡养年老多病的父母、偿还之前处理丈夫遗体向亲属朋友所借的20余万债务,正在上大学的两个孩子因为经济困难面临辍学的困境。

  2015年7月13日,在王燕无力维持整个家庭且向法院申请救助金无果的情况下,向官渡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立即做出反应,调取卷宗并走访了王燕的家庭,保障王燕第一时间进入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程序,为王燕争取了全额8万元救助金,解决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当日,官渡区检察院举行2015年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包括王燕在内的21个被害人家庭共获得累计90万元救助金。自2012年至今,该检察院共对84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了救助,发放救助金累计392万余元。今年的救助人数、救助总金额、单笔救助金额都创该检察院新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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