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药品有奖促销要有惩戒手段
刘勋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玉林中医院针对老年人推出“促销活动”,到门诊开药满500元即可获得礼品。有市民质疑,退休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较高,医院在年底医保起付线“清零”前做活动,有加剧老年人“突击买药”的嫌疑,造成医药资源浪费。记者探访发现,上述医院有很多老年人排长队买药。医院则回应称,是针对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新京报》12月28日)
这些老年人之所以愿意接受药品有奖促销,其实就是因为这里有利可图。报道当中提到,如果开药超过500元,就可领取一个含有60枚鸡蛋的礼盒、一袋净重5千克的面粉,这些老年人的医保,有些报销比例高达90%,如果开500元的药,只需自行支付50元,医院赠送的鸡蛋和面粉价值远不止50元,所以一些老年人趋之若鹜。
在有奖促销药品的活动中,医院和老年人都获利,被浪费的则是医保公共资金,同时也会造成药品资源的浪费,而一次性购买大量处方药,也潜藏着医疗风险。
鉴于药品的特殊性,法律法规对药品的销售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明确要求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由此可见,任何名义的有奖销售药品都不合法,以补助困难老年人的名义有奖销售药品根本就站不住脚。尽管相关法规明确禁止有奖销售药品,却并未明确对这种违法行为如何处罚,社会保险法、药品管理法也对该问题没有涉及,可以说有奖销售药品虽然违法,却无法用法律手段遏制,毕竟“法无授权皆禁止”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任何行政处罚都必须有法可依,这就造成虽然违法却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尴尬状况。
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有奖销售,其实早就在保健品销售行业大行其道,甚至被保健品行业奉为成功营销的不二法门,这也是导致保健品销售领域乱象丛生的原因之一。如果任由有奖销售蔓延到药品,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疾病的药品,最终则会造成老年人健康、医保资金、医疗公信等多输的局面。
相关立法执法机构应该高度警惕有奖销售向医药领域蔓延,及时完善法律法规的缺陷,让遏制有奖销售药品有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缺乏惩戒手段的禁令无疑是软绵绵的,即便采取行政命令等方式叫停或处理该行为,也难掩无法无据的尴尬,能否有效遏制是个大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