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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国被“双_ 对抗组织审查细节首次披露
发布时间:2017/1/6 23:03:46   作者:佚名   点击:

  新京报讯 到今天,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已立案审查117天。昨日下午,中纪委通报了对黄兴国的立案审查结果,其中提到,其“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黄兴国如何对抗组织审查?向谁打探涉及他本人的问题线索?昨晚播出的中纪委反腐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披露了黄兴国对抗组织审查的细节。

  2014年到2015年,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此阶段,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案和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案(杨曾任天津市副市长),先后案发。

  专题片称,黄兴国主动、多次与袁卫华接触,请袁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打探武长顺案、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同时套取、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对于黄兴国的“需求”,袁卫华都一一奉告。

  片中披露,袁卫华是中纪委系统内的一名“10亿内鬼”。

  袁卫华37岁,曾是家乡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还曾立过功受过奖。可是从2004年起,他用掌握的工作秘密做交易,故意泄露案情,换取工程项目等利益,再转手交给其父的工程队。

  袁父的工程队因此快速成长,从三五个人的小包工队,发展成当地有名的承揽工程专业户。袁卫华则要求父亲订立遗嘱,写明“将家庭财产全部给大儿子袁卫华”。2004年以来,袁卫华通过“卖案情”甚至泄露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审计报告、调查报告等,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

  袁卫华回忆,第一次主动向某副部级干部泄露举报内容时,很忐忑,“我是科级干部,他是副部级干部。但是在一张嘴的情况下,竟然我成功了,这样就真的是有一种一发不可收的感觉了”。

  ■ 揭秘

  通报指黄兴国“阳奉阴违”、“封官许愿”

  跟此前落马官员的问题通报相同,对黄兴国的问题通报,中纪委措辞严厉,称其“违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天津的政治生态”等,并采用了不下三个新表述。

  对抗组织审查,黄兴国不是第一人。不过,中纪委在问题通报中直接点出,“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黄兴国还是第一个。

  通报黄兴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方面的问题时,中纪委也采用了新表述:阳奉阴违。

  此前,两名落马高官的问题通报中被直接点出“妄议中央”,分别是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此外,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江苏省委原秘书长赵少麟、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也被指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不过,上述落马官员均未被指出“阳奉阴违”。

  此外,黄兴国问题通报中出现的新表述还有“封官许愿,任人唯亲”等。

  黄兴国还被查出落马官员的一些共性问题,“搞迷信活动”、“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等。值得注意的是,黄兴国“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谋取私利”。2001年担任宁波市委书记时,黄兴国曾自述,“我家有三口人,妻子在省人事厅专家局工作,处级干部;儿子在北京读书,大学二年级”。

  ■ 链接

  纪检机关将出执纪严规

  专题片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案为例,阐释了如果纪检干部滥用权力谋取利益,产生的严重后果。

  沈佳曾肆无忌惮抹案,把某官员从应该处理的名单中拿掉;跟一名收受百万贿赂的国有矿业公司负责人串通,安排假证人,提供假口供,事后向其索贿300万;还用一万块的表换别人50万的表,用10万块的车换别人50万块的车。沈佳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先后收受了45个人的97次贿赂,数额达两千多万元。其判决书达200多页,法院宣读用了一个多小时。

  沈佳案再度引发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谁来监督纪委?对此,专题片解读了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如何从制度建设等方面,管控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同时透露,将于6日至8日召开的中纪委七次全会,将审议《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该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权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 案例

  四川原省长魏宏

  与被关押女市委书记串供

  四川原省长魏宏已于去年2月,因严重违纪被“断崖式”降级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专题片首次披露,审查期间,魏宏曾与关在看守所的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串供。

  魏宏与李佳曾是上下级关系,两人在四川省委组织部共事11年。多位四川政界人士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两人在共事时过从甚密。得益于魏宏,李佳曾在两年间“三级跳”,由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升为正厅局级官员。

  “我们在审查魏宏的问题时,发现魏宏对有关的违纪事实拒不承认,有的避重就轻。同时感觉到应该跟李佳进行过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李佳本人的口供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办案人员说,种种迹象表明,经“内鬼”帮忙,魏宏跟人在看守所的李佳串供。

  为此,办案部门展开“一案双查”,既查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又查执纪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结果发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3名官员从中帮助串供。此外,调查李佳案的负责人、四川省纪委副书记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单独见面。

  按规定,调查人员与调查对象接触,要报经领导批准,还必须是两人以上,可李世成每次都是跟李佳单独见面,因此受到了警告处分。

  武长顺“哥们”

  搭上“武爷”像上了高铁下不来

  专题片披露,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刘忠曾收受武长顺的财物,并向武长顺泄露举报信息。

  “我跟武长顺的关系就像上了高铁一样,我下不来了,速度太快了。当时认为跟他交往还特别高兴,谁能跟武长顺说句话,谁能请武长顺吃顿饭,包括好多领导跟武长顺吃顿饭,那都好像是另眼看待的”,刘忠说,当时,跟武长顺关系好是件有面子的事,“他们别人办不了,你看,我能办,武长顺买你账”。

  跟武长顺接触后,刘忠曾被谈话提醒,“我们领导说,以后别老跟他(武长顺)来往,他看你不就是你的位置吗?我说我位置,一个干来访接待的有多少信息量啊。”刘忠没把这次谈话提醒当回事,反而借助武长顺买到了低价房、给家人安排了工作。

  当武长顺问他,有没有人举报自己时,他透露了举报内容,还托武长顺帮商人打招呼拿工程,自己从中收受了数百万元贿赂。“自己偏差了,一步一步给你引到看守所来了,然后下一步给我就放监狱了”,他说。

  监察专员曹立新

  办大案后成官员“围猎”对象

  中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已于2014年被免职调查。专题片首次正式披露了他的问题,“曹立新曾经在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十多年,长期联系山西,而他的问题也主要出在山西”。

  片中称,曹立新曾是优秀的纪检干部,2008年“9·8山西襄汾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发生后,曹立新是主要调查人员之一,在山西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可也成为一些人员的围猎目标,山西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纪委书记冯朝辉就是其中之一。

  “经过临汾这个襄汾溃坝事件,他在这负责查办这个案子,在山西的影响已经很大了”,冯朝辉说,他结交曹立新的目的很明确——升官,“只要他愿意给山西省的任何一个领导打个招呼,那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结识曹立新后,冯朝辉经常找机会和曹见面,吃饭喝茶,送卡送物,直到有一次直接送了十万块钱。“当时也是死活不要,但也是禁不住我硬劝,给他扔到车上我就走了”。

  从这10万元开始,曹立新多次收受冯朝辉钱财,并打招呼帮助冯“顺利”升官。冯因其他问题被调查后,则把曹立新交代了出来。

  本版采写/新京报首席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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