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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药监局:太极集团小儿咳喘灵颗粒为劣药
发布时间:2017/1/8 22:46:27   作者:佚名   点击:

  华龙网1月6日13时30分讯(记者 祝可)近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公布2016年第4期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含食品违法案件9个、药品违法案件12个,南岸区口水刘、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中心医院等上黑榜。

  食品违法方面,根据信息公开表,南岸区口水刘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当事人超出所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经营卤制熟食品,且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监管部门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

  药品违法方面,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401003批次“小儿咳喘灵颗粒”,经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为劣药。监管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为武汉大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果糖二酸钠注射液”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为劣药。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使用的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为G1511173的“盐酸洛贝林注射液”,经检验,检查项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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