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庭下跪认罪
杨加友 张士海
作为一名公诉人,在法庭上遇到过各种各样的被告人。有的人真心悔过,甘愿接受处罚;有的人胡搅蛮缠,想尽办法逃脱罪责。而我办理的涉嫌诈骗罪的王某,却二者兼具。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对部分指控拒不认罪,而在庭审时,却当庭下跪表示认罪服法,态度转变之大,出人意料。
2015年11月,公安机关将王某以涉嫌诈骗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王某年过五十,腿部有残疾。根据公安机关侦查,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他在江苏和浙江两省实施诈骗36起,骗得人民币合计近6万元。
提审王某时,他避重就轻,36起诈骗行为仅承认其中的20起,其余16起指控,虽然证据充分,但他百般抵赖。2016年1月6日,我在认真审查该案后,以36起诈骗事实将其提起公诉。开庭前,我估计王某会继续拒不承认那16起诈骗事实,因此进行了认真的庭前准备。然而,王某在庭审过程中态度大变,当庭下跪表示认罪服法。
是什么让他出现如此大的转变?经询问得知,是司法机关感动了他。开庭前几天,王某突发疾病,据看守所同志讲,他发病后,看守所送其入院治疗,并将情况告知了亲属,可亲属对其已失望透顶,不想再管他,无一人去探望。看守所便安排民警轮流值班,对其进行看护。
开庭时,他的病情刚有好转,身体仍很虚弱。当时正值冬季,为了避免其受凉病情加重,法庭决定将庭审放在看守所进行。庭审时,王某不能长时间站立,坐久了也不行,我便和法官搬来一把椅子和一块木板,让他半躺着斜靠在椅子上。庭审开始后,为避免他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感到不适,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上前帮其调整一下姿势;天气寒冷,看守所临时法庭没有空调,我担心他会被冻感冒,中途联系看守所取来一床被子和一件大衣,将大衣垫在其身下,用被子盖住全身,只留头部露在外面。做完这一切,我发现王某脸上的表情在发生变化。
庭审继续进行,突然,令人意外的一幕发生了:王某突然从斜靠的椅子上猛地起来,当庭下跪,痛哭流涕地表示,家人都放弃了他,司法机关却始终坚持教育挽救他。他要痛改前非,认罪、悔罪。最终,他对被指控的36起诈骗事实全部当庭认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人性化关怀,温暖了被告人的心,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从而认罪服法。作为办案人员,我深感欣慰。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