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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1名在职教师寒假乱收费、违规补课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7/2/9 21:16:40   作者:佚名   点击:

  目前正值寒假,市教育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2月8日,记者获悉, 寒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成39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累计出动358人次对学校、办学机构以及群众举报地点进行不间断排查,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查实1所学校乱收费、11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问题,取缔黑班1个。各有关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对违规教师依纪依规进行了相应处理。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现将学校乱收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社会人员乱办班等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浑南区第六小学四名教师乱收费。

  浑南区第六小学三年级学年组组长兼三年五班班主任王某、四年级学年组组长兼四年二班班主任佡某某、五年级学年组组长兼五年二班班主任尚某某、六年级学年组组长兼六年四班班主任王某,在2017年寒假前夕向本班学生推荐写字练习册等教辅材料。浑南区教育局决定给予王某等四位教师诫勉谈话、取消两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

  2.沈阳市第二十中学两名教师违规补课。

  沈阳市第二十中学高一年级十六班教师于某、宋某某于1月23日组织学生在铁西区北二路鑫丰又一城8号楼2单元302室违规补课。和平区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补课行为,决定给予于某、宋某某行政记过、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和晋升职称资格、全区通报批评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作检讨的处分。

  3.沈阳市崇文中学(民办)一名教师违规补课。

  沈阳市崇文中学初二年级四班班主任孙某某于1月18日在名为“赫斯丁教育”的社会办学机构违规补课。学校报铁西区教育局批准,决定给予孙某某记过、取消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铁西区教育局约谈崇文中学校长姚某。

  4.沈阳市高明实验学校一名教师违规补课。

  沈阳市高明实验学校五年三班班主任施某某组织部分学生违规补课。学校报铁西区教育局批准,决定给予施某某警告、取消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

  5.沈阳市第六十九中学一名教师违规补课。

  沈阳市第六十九中学初三年级化学老师荆某某在苏家屯区金桔二路一门市房内组织学生违规补课。苏家屯区教育局决定给予荆某某行政记过、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

  6.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一名教师违规补课。

  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七年七班班主任王某某在名为“博大教育培训中心”的社会办学机构违规补课。苏家屯区教育局鉴于王某某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决定给予王某某全区通报批评的处分。

  7.法库县三面船镇中心小学一名教师违规补课。

  法库县三面船镇中心小学四年级英语教师刘某某1月20日在三面船镇政府家属楼2单元302室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法库县教育局决定给予刘某某行政记大过、调离教学一线岗位三年、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资格的处分,给予学校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区通报批评的处分。

  8.皇姑区存在乱办班问题。

  皇姑区紫庭园小区1号楼4单元2楼1号住宅内存在由两名社会人员开办的名为“北斗教育”的违规补课班。皇姑区教育局1月23日对此下发停办通告,责令立即停止办学行为。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萧林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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